2011年山东省渤海海域寿光分组海蜇管理暨伏季休渔中后期管理工作会议召开

来源:山东省海洋与渔业监督监察总队寿光支队   发布时间:2015-05-20 20:37:25 

海洋财富网综合消息 715上午,2011年渤海海域寿光分组海蜇管理暨伏季休渔中后期管理工作会议在山东省海洋与渔业监督监察总队寿光支队召开。滨州、东营、潍坊三市渔政处长和所辖县(市、区)渔政站长、渔港监督长,渤海海域海蜇管理中心组组长和寿光分组全体成员参加会议。

会议从海蜇管理组织形式、管理原则、管理时间安排、管理区域、海蜇准捕证旗的申领发放、海陆执法检查等方面对今年海蜇资源管理工作进行了详细部署。会议进一步完善了今年海蜇管理模式,一是将伏季休渔与海蜇管理紧密结合,省海洋与渔业监督监察总队成立了省伏季休渔寿光工作组,统筹负责滨州、东营、潍坊及所属县(市、区)的伏季休渔管理及海蜇管理工作;二是注重加强港口、码头、渔船停泊点的监督检查,切实发挥各县(市、区)渔港监督职能,加大监管力度和宣传力度。滨州、东营、潍坊三市所辖县(市、区)渔港监督机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三是按照方便渔民,就近办证原则,在滨州增加了海蜇证旗发放点,及时将证旗发放到沾化、无棣两县申请捕捞海蜇的渔民手中;四是渔民在申请办理海蜇专项准捕证旗时,明确告知海蜇开捕期和截止日期,要求做出遵守海蜇可捕期的承诺。

会议要求,要提高认识,增强做好海蜇资源管理工作责任感,为渔民增产增收创造条件,妥善处理好伏休管理与海蜇生产的矛盾,切实实现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在海蜇管理过程中,要做好执法监督检查,维护好海蜇渔场生产秩序,严格执行有关海蜇管理规定,依法严厉打击违法捕捞行为;要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强化安全工作,积极采取相应预防措施,搞好日常的海上和港口安全监督管理,做到防患于未然,确保渔民生产安全。会议强调全体参管人员要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严格执行“六条禁令”,要秉公执法,文明执法,正确运用渔业法律法规,严格办案程序,确保执法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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