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7月12日启动海洋生物资源公益放流仪式
来源:烟台日报 发布时间:2015-05-20 20:41:47
海洋财富网综合消息 记者
据介绍,此次公益放流活动,鼓励单位、个人及社会各界通过认购放流苗种、捐助资金、参加志愿者活动等多种途径和方式,参与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活动。根据《山东省渔业养殖与增殖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单位或者个人使用外来物种、杂交种、转基因种和经检验检疫不合格的亲本或者苗种,用于渔业增殖的,除了将由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没收渔业苗种和水产品外,还将被处以2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擅自将用于养殖的渔业亲本、苗种或者成体投放到自然水域的,则将被处以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姜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