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确定实施蓝色经济发展气象保障工程
来源:新华网 记者 杨清军 薛晓宾 发布时间:2015-05-20 20:50:20
海洋财富网综合消息 日前,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贯彻落实〈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发展规划〉的实施意见》。《意见》出台旨在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批复的《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发展规划》和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复的《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改革发展试点工作方案》,确保《规划》和《方案》确定的各项任务目标顺利实现,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加快经济文化强省建设。
《意见》把“提高海洋防灾减灾能力”作为加强海洋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措施之一。强调,制定实施海洋监测和防灾减灾应急能力建设规划,积极推进国家环黄、渤海海洋灾害预测与防灾减灾中心建设,加强监测和预报警报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省市县三级海洋观测预报和防灾减灾体系。加大海洋气象和重大海洋灾害精细化预警关键技术研发力度,完善海洋灾害应急预案,实施蓝色经济发展气象保障工程,构筑海上安全生产和海洋灾害应急救助体系。
《意见》还就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建设重点任务推进落实作了分工,山东省气象局作为责任单位参加国家环黄、渤海海洋灾害预测与防灾减灾中心建设。
据悉,“实施蓝色经济发展气象保障工程”既是省部合作协议确定的重点任务,也是山东省气象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重点工程之一,山东省气象局正组织力量编制蓝色经济发展气象保障工程项目建议书。同时,还积极参与由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牵头编制的海洋监测和防灾减灾应急能力建设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