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财富网综合消息 431个字,这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以下简称《“十二五”规划纲要》)中第三篇第十四章对《推进海洋经济发展》的表述。这也是中国第一次在五年规划中将海洋发展单独成章。它似乎是一篇宣言,宣告了中国将全面向海洋经济推进。刚刚过去的“十一五”,是“海洋事业实现跨越式发展的五年”,“海洋生产总值年均增速达到两位数。”两个月前卸任国家海洋局党组书记、局长的孙志辉对记者说。过去五年间,中国海洋经济年均增速达到13.5%,至2010年海洋生产总值达到3.8万亿元人民币。然而,这一数值还只占国内生产总值的9.7%。根据2008年《国家海洋事业发展规划纲要》的要求,2010年本应达到11%以上。未来5年中国人如何走向海洋?记者就此与多位中央、地方以及企业相关人士进行了对话。海洋局变身
中国对于海洋事务的重视,首先体现在相关管理部门的变化上。在2008年的国务院机构改革中首次赋予国家海洋局加强海洋战略研究和对海洋事务综合协调两大职能,主要职责由过去的7条增加到目前的11条,内设机构和领导职数均有增加。强调海洋战略研究,表达出中国全面实施海洋发展战略的意图。2008年2月,中国第一部海洋工作综合性规划《国家海洋事业发展规划纲要》面世。同时,在此背景下,地方海洋管理机构在新一轮体制改革中都得到了加强。2008年对中国海洋事务产生重大意义的还有:中国海监对我全部主张管辖海域实施定期维权巡航执法。
海洋维权已经成为中国全面推进海洋事业的核心问题之一。在过去的三个五年规划中,由于污染及过度捕捞,中国海洋捕捞量已下降超过40%,质量也明显降低,近海渔业资源不容乐观。虽然大洋中心地区并不适合捕捞,但是深入南海、东海等海域作业,已成为渔业增长的希望所在。同时,随着渤海油气资源开发的不断拓展,海洋能源对于中国的重要性已经显露无遗。可是,远洋、深海一直笼罩在国际海洋纠纷的阴影下。《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压力
按照1994年生效的《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海域可分为内水、领海、毗连区、群岛水域、专属经济区、大陆架、公海、国际海底区域。而上述海域的界限或范围是以“领海基线”为起点确定的。《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沿海国可拥有12海里领海、200海里专属经济区和最多不超过350海里或2500米等深线外推100海里的大陆架。沿海国虽不拥有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的主权,却享有对其自然资源的勘探、开发、养护和管理的排他性权利。也就是说,只有征得该国同意,才可进入其专属经济区进行渔业捕捞。公布《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本来是为了促进各国对海洋开发的热情。但是,它迅即成为推动国家划分海洋势力范围的催化剂。特别是《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对相关条款的规定不够明确,引发了对海上军事测量等海上活动管辖权的争议,使全球沿海国的国防安全和区域稳定承受的压力大增。
对于中国而言,目前在东海、南海地区均因此情况引发纠纷,争议焦点就是岛屿的归属和确认。而《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生效至今已10年有余。另一方面,“十一五”及之前中国虽然重点推动了多条陆上通道的建设,如东北-俄罗斯、西南-缅甸等,但是效果并不理想。海上通道仍是中国联通世界,特别是贸易往来的主要途径。无论从能源还是贸易的角度讲,在环中国岛链中建立稳定、安全的海洋通道,已成为当务之急。对于中国海洋权利的未来,目前最大的期望是首先出台《海洋基本法》。它是沿海国在《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背景下,主张和明确各自权利的集中体现。地方政府热情剧增
根据记者了解,“十二五”期间,国家海洋局确定的另一个重点就是促进沿海地区经济社会率先发展的服务工作。目前,中国东部沿海地区拥有辽宁沿海经济带、河北曹妃甸工业区、天津滨海新区、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上海浦东新区、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江苏沿海地区、福建海峡西岸经济区、广东海洋经济综合开发试验区、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和海南国际旅游岛等11个重大战略规划,几乎涵盖所有沿海地区。地方政府已成为中国海洋战略成败的重要一环。
当然,当沿海地区的开发进入海洋时代后,其前景仍需最高决策者进一步权衡。比如,为了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促进海洋经济发展,围填海成一时之选。五年中,全国通过围填海解决工业和城镇建设用地面积超过7万公顷,平均带动7万亿元投资,解决了3000多万人口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