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海洋与渔业普法年活动取得明显成效

来源:政法处   发布时间:2015-05-21 03:52:40 
省厅将2007年确定为“海洋与渔业普法年”,普法年活动的深入扎实开展,在系统上下掀起了一个学法用法的高潮,进一步增强了海洋与渔业的法制意识,提高了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一是突出重点,深入搞好普法培训。把深化法制教育,提高干部职工法制素质作为普法年活动的重点。首先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活动深入开展。在今年省厅理论读书会上,聘请了较高层次的专家进行了两天的法律知识培训。受到广泛好评。认真组织机关干部和行政执法骨干学法用法。各级、各单位通过专门培训和重点培训相结合等方式,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省厅在10月份举办了全省海洋与渔业行政执法骨干人员培训班。这次培训班共有来自全省海洋与渔业行业省、市、县三级法制机构、执法机构的负责人和行政执法骨干人员一百余人参加。整个培训呈现出认真、有序、整齐、务实的特点。据不完全统计,2007年全系统共举办海洋与渔业法律、法规培训班243期次,参加学习培训15000人次。
二是扩展影响,开展社会普法宣传。广泛组织针对广大渔民群众和涉海用海单位的海洋与渔业法制社会宣传。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借助安全宣传月、普法宣传日、伏季休渔启动仪式等时机,搞好普法宣传。有的地方开展了“我爱海洋”和“和谐海洋建设的法律保障”征文活动;有的地方开展了“关心海洋环境、共建和谐家园”为主题的法律宣传活动;有的地方和单位组织法律宣讲团巡回宣讲海洋与渔业法律知识。为了将海洋与渔业法律知识送进村、送上船,有的地方还举办了京剧票友联欢晚会,并设立了普法咨询台,向渔民宣传海洋与渔业法律知识。据不完全统计,2007年,全省共组织普法宣传车辆4580多车次,张贴宣传标语16500多条,印发各类法律、法规宣传资料345000多份,接待法律咨询9600多人次。通过广泛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在全社会营造了良好的“依法治渔兴渔、依法管海用海”的良好氛围。
三是检验成效,开展法律知识竞答。作为普法年的“重头戏”,省厅组织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全省海洋与渔业法律知识竞赛,用以检验普法取得的成效。结合沿海、内陆实际,分为A卷和B卷,各编选了100道题,在全系统组织进行竞答。本次竞赛共收到有效答题卡3660余份,共评出一等奖3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 20名,优秀奖100名和优秀组织奖8名。对于竞赛活动系统上下参与热情高涨,纷纷索要资料,咨询有关问题,许多市县局领导参与答题,干部职工答题率 90%以上,许多省厅机关处室、厅直单位答题率100%。
四是注重实效,推进学法用法结合。紧紧围绕全省海洋与渔业中心工作,开展普法年活动,既要学法,更要用法。为配合水产品质量安全的整治,系统上下加强了水产品质量安全相关法律知识的培训学习。以普法促进立法,促进执法,促进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开展。以水产品质量管理为重点,抓紧制定《山东省渔业养殖与增殖管理办法》,在养殖容量控制、苗种生产管理、增殖规划审批、渔业生态补偿、渔药饲料管理、水产品质量追溯等方面力求有所创新,有所突破。各地结合海监渔政管理重点工作开展普法。突出行政处罚和宣传教育相结合的特点,强化“以人为本”的理念,建设和谐海洋、和谐渔业,有力地促进了文明执法、公正执法的开展。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促进依法行政。通过开展普法年活动,全系统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进一步增强,权利和义务对等、权力与责任统一的现代法制观念逐步树立,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和规范执法的自觉性明显提高,全省海洋与渔业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良好氛围日趋浓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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