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启动整治非法采挖海砂海上联合执法行动

来源:青岛市海洋与渔业局   发布时间:2015-05-20 21:01:41 

海洋财富网综合消息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开展整治非法采挖海砂工作的有关要求,有效整治非法采挖海砂行为,切实维护海洋开发利用秩序,保护海洋资源和海洋生态环境,保障海上交通运输安全,512日上午10,“青岛市整治非法采挖海砂海上联合执法行动”启动仪式在青岛市中港海警码头举行,正式拉开青岛市整治非法采挖海砂专项行动序幕。省海洋与渔业厅鲁小兵副厅长,青岛市政府副秘书长于成璞、青岛市海洋与渔业局黄聿颂局长及青岛海事局、中国海监青岛市支队、省公安边防总队海警第二支队、青岛市公安边防支队等单位主要领导及有关人员参加了启动仪式和海上编队巡航检查行动。

联合行动中,各联合执法部门对海上锚泊、作业、航行的涉嫌违法采砂船一律进行检查,对违法采挖海砂船只进行证据保存时,先由执法人员将涉嫌非法采砂船带至码头,由海警、边防部门先行调查取证,在查实违法证据确凿后,依据海洋与渔业、海事等部门的职能职责,分别进行依法处理。联合执法行动开展以来,共查获东辉58号、昌盛889号两条非法采砂船。

为确保联合行动取得实效,在青岛市政府的统一组织协调下,青岛市海洋与渔业局与青岛海事局、山东省公安边防总队海警第二支队、青岛市公安边防支队加强执法协作,各选出4名联络员,加强日常联合执法行动的联络与信息沟通,并成立了联合执法协调小组,统一组织开展海上联合执法行动。市海洋与渔业部门负责查处破坏海洋生态环境和违反海域使用管理规定的违法行为,对擅自非法采挖海砂违法行为依法查处;海事部门负责查处违反海上交通安全法规的违法行为,对擅自改装从事运(采)海砂的船舶、“三无”船舶、超载船舶和不适航船舶要依法处罚或予以暂扣;公安边防部门依据51实施的《山东省沿海船舶边防治安管理条例》,负责查处违反海上治安管理规定的违法行为,对查获的非法采砂人员和非法经营人员依法立案查处,对充当非法采砂“保护伞”、非法收取采砂“管理费”和阻碍执行公务的人员依法予以行政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盗采海砂的设施设备和非法获取的财物进行收缴,对作案两次以上或者具有以暴力手段妨碍执行公务等情节严重的,收缴作案船舶。同时,青岛市海洋与渔业局与青岛海事局、山东省公安边防总队海警第二支队、青岛市公安边防支队各出一条执法船,保证每日轮流出海巡查船次,每班24小时不间断出海巡查。

Copyright © 2004-2021 hycfw.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山东海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