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财富网综合消息 经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同意,海南省海洋与渔业监察总队获准组建,以适应建设海洋经济强省和服务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的形势需要。今天下午,省海洋与渔业厅召开省海洋与渔业监察总队组建动员大会,对组建相关工作进行了总体部署。
海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已下发相关文件,明确了该总队的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等。
据了解,海南省此次整合中国海监海南省总队、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渔港监督局、省渔业监察总队、省渔业无线电管理办公室、省渔业船舶检验局等5个单位,组建海南省海洋与渔业监察总队,加挂“中国海监海南省总队”、“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渔港监督局”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渔业船舶检验局”3块牌子。
总队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主要履行以下职责:综合行使海南省海洋监察、渔政渔港和渔业船舶检验等监督管理职责,对外维护国家海洋与渔业权益,对内保护海洋与渔业资源环境,维护海洋与渔业生产秩序;制定并组织实施全省海洋与渔业执法工作计划及实施办法;负责编制海洋执法公报、专报和通报;组织实施全省管理海域维权巡航执法,协调指挥全省重大海上执法行动;负责对全省海域使用状况、海洋环境和海岛进行监管,依法查处违法用海、污染海洋环境和破坏海岛自然属性的违法行为等。
海南省海洋与渔业监察总队为隶属省海洋与渔业厅的副厅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综合行使法律法规赋予海南省海洋与渔业行政执法职责。总队将内设办公室、海洋执法处、渔业执法处、渔业船舶检验处、装备技术处、执法指挥处等6个正处级职能机构;财政预算管理事业编制70名。
海南省海洋与渔业厅负责人表示,随着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进程的加快,新的用海项目逐渐增多,海上执法活动也相应增加。组建省海洋与渔业监察总队,目的是强化海上执法管理,保护海洋资源环境,更好地服务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
作者:侯小健 邓韶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