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财富网综合消息 河口渔港监督根据省渔港监督局《关于开展渔业航标核查工作的通知》(鲁渔监〔2011〕11号)的通知精神,结合本辖区的实际情况,认真部署落实,安排专人负责,积极做好渔业航标核查工作。
核查小组克服核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对航标详细情况不熟的困难,到渔港所在地政府、港口管理等相关部门了解情况,并到渔港所在地的渔业生产单位进行座谈,了解实际情况,认真填写上报。
本次核查,我区涉及2个渔港——东营中心渔港、新户渔港,中心渔港航标正在建设过程中,新户渔港渔业航标已损坏,无法修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