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东莞海事局组织召开《国际海运固体散装货物规则》暨《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配套规定宣贯会。来自东莞海事局各派出机构、虎门港各大型码头及危险品码头、东莞市各主要航运公司、船舶代理、清污公司和船舶修造企业的代表共125人参加了会议。东莞海事局的专家对上述配套规章的背景、内容要求等进行了详细的解读。
目前东莞虎门港五大作业区共有码头泊位(作业点)187个,危险品码头53个,装卸作业品种广泛,其中散装液体化学品作业品种就已经超过了150种,是珠三角港口群中是作业品种最多、进出港船舶种类最齐全的港口之一。
海事部门表示,《国际海运固体散装货物规则》从货物安全适运性,装载、载运和卸载的一般性预防措施以及固体散装货物申报等方面规定了固体散装货物海上运输的安全要求,并于今年1月1日起强制生效。我国作为相关国际公约的缔约国,该规则也于同日对我国生效。《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在船舶污染的预控、应急反应、污染事故处置、油污损害的赔偿以及有关法律责任等方面设置了一系列的规定,为船舶污染防治工作构建起一整套完善的船舶污染防治制度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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