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监天津市总队队伍建设成效显著

来源:玉 峰   发布时间:2015-05-21 03:53:03 
中国海监天津市总队以创建文明单位和建设和谐海监机关为切入点,狠抓队伍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几年来,总队执法人员的职业道德素质不断提高,内部管理水平不断加强,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出色地完成了“海盾”系列专项执法行动和其他各项任务。2003年以来,天津市海监总队连续4年被评为天津市精神文明单位;2004年被评为全国海洋执法先进集体;2006年被评为中国海监先进总队。
以创建文明单位为切入点,打牢队伍建设基础。天津市海监总队的执法人员广泛开展“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等主题实践活动,用规章制度自觉约束执法行为,做到不接受管理相对人的吃请和馈赠,不利用管理相对人给单位和个人牟利;严格执行“文明执法十项规定”“执法人员六条禁令”等规章制度,坚持定期评比,做到奖罚严明;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做到海洋行政执法“三公开”:公开办公办事制度、公开检查处理结果、公开处罚通报。
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开展以来,执法人员的职业道德素质得到加强,执法行为得到规范,展示了海监队伍“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的良好形象,营造了良好的执法环境,赢得了广大用海单位和个人的理解和支持。
以建设和谐海监机关为目标,提升队伍建设水平。他们把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贯彻落实到队伍建设中,理顺本市海监机构内部关系,努力打造一支关系融洽、政令畅通、清正廉洁、充满活力的海监队伍,创造良好的执法环境;建立与海洋行政主管部门的和谐关系,加强与市、区海洋局机关业务处室的沟通联系,保持良好的工作协调,保证行政许可与行政执法部门相互监督、相互促进;积极推进海监一体化建设,积极主动地处理好与各级海监队伍的工作协调关系,构建和谐、有效的海监工作协调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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