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开拓海上治安管理新模式 治安案件发案率降低八成
来源:法制日报 发布时间:2015-05-20 21:08:49
利益大家抢,难题大家推,我国海域由于涉海单位众多,职能重叠,很多方面特别是海上治安长期存在着“九龙闹海”的窘境。记者日前获悉,去年年初,山东省青岛市在全国第一个颁布实施了《青岛市海上治安综合治理暂行办法》,将陆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法延伸到海上,从而开拓了海上治安管理新模式。据悉,办法实施一年来,青岛近3万平方公里海域发案率明显降低,刑事案件发案率为零,治安案件发案率降低80%。
4月26日,青岛市委政法委综治办召集海警、海关、海洋、渔业、边防等部门,召开了青岛市海上治安综合治理第二次会议。青岛市综治办专职副主任沙秉忠告诉记者,去年1月份,青岛市公安局、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和山东海警第二支队等8家单位联合下发了《青岛市海上治安综合治理暂行办法》,明确了各涉海单位的基本任务和工作措施: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专群结合、依靠群众”的方针,实行“属地管理”和“谁经营、谁负责”原则,青岛市公安局是治安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山东海警第二支队、青岛市公安边防支队作为公安机关在市属海域范围内的执法力量,在青岛市公安局领导下,共同维护海上社会治安秩序。海关、海事、渔业等部门进行密切配合。
办法建立健全了海上治安防控体系,建立了重点海域定点巡逻、辖区海域每日巡逻、重点工程海域锚泊待机守候相结合的巡逻监管机制,定点组织开展联合巡逻行动。另外,办法还加快推进了“海上110”建设,建立健全了对海上无居民海岛的治安清查及岛上人员信息排查核对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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