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总局:蓝黄经济区3000万元即可申请设企业集团
来源:齐鲁网 发布时间:2015-05-20 21:13:15
海洋财富网综合消息 4月18日 国家工商总局出台《关于支持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和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建设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支持山东"一蓝一黄"经济区建设。《意见》指出,将实施鼓励和宽松政策措施促进"一蓝一黄"经济区各类市场主体加快发展。
注册资本达到3000万元即可申请设立企业
放宽企业名称登记条件,"一蓝一黄"经济区企业注册资本达到5000万元人民币、企业经济活动性质分别属于国民经济行业3个以上大类的,支持企业名称中不使用国民经济行业类别用语表述企业所从事的行业。放宽企业集团登记条件,凡母公司注册资本达到3000万元人民币,集团母子公司注册资本总额达到5000万元人民币的,支持申请设立企业集团。
鼓励"一蓝一黄"经济区形成大型企业集团
放宽个体工商户登记条件。支持引导具有一定规模的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转型升级为个人独资企业或合伙企业的支持继续使用原名称,转型登记为有限公司的支持其沿用原名称加"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支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一蓝一黄"经济区内的个体工商户经营期限允许由申请人自行申请确定。
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
支持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林地承包经营权、海域使用权、水域滩涂养殖使用权出资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县级工商局委托有条件的工商所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
支持外资依法开办广告企业
支持企业拓宽融资渠道,支持公司类企业通过股权质押担保融资。支持扩大分层分类登记范围,支持县级工商局依法委托工商所办理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登记注册。支持建立"一蓝一黄"经济区市场主体登记信息区域联动机制,积极开展登记管理信息综合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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