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财富网综合消息 “十二五”期间,我国海洋事业面临难得的发展机遇。在此期间我国海洋预报减灾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按照“十二五”规划纲要的要求,坚持把提高海洋环境保障水平放在首位,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完善体制机制,优化观测布局,提高观测能力,拓展预报服务领域,提升预报服务水平,做好海洋防灾减灾、气候变化和军事服务保障等各项基础工作,为沿海经济和社会发展、公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国家战略利益拓展提供一流的海洋环境保障服务。
一、做好海洋观测体系建设工作
“十二五”期间,国家海洋局将以做好海洋预报减灾和专题服务为目标,进一步优化充实海洋观测站网布局,基本形成对沿海重点岸段、管辖海域重点区域主要海况要素的观测能力。一是在岸基观测能力建设方面,规划改扩建4个~5个中心站,新建90个左右海洋观测站点、60个以上X波段雷达和中程地波雷达站;二是在离岸观测能力建设方面,力争在中国周边海域建设50个左右锚系浮标和潜标站位,建成3个大型海上综合观测平台、8个海上油气平台观测系统和1个水文气象平台,在西北太平洋新增海啸浮标站位1个,在印度洋周边国家建设3个海外综合站,在北印度洋海域布设7个左右浅海浮标和10个左右深海浮标;三是在移动应急观测能力建设方面,筹划新建3套应急移动观测平台和3套自动水下航潜器,布放一批漂流浮标和Argo浮标;四是着力加强断面和志愿船观测能力建设,计划改造6条断面调查船,将断面调查由每年2次~3次增加到每年4次,志愿观测船数量达到300艘以上,初步形成对全球重要大洋航路的数据获取能力。此外,大力推进极地区域观测系统布局,继续推进区域业务化海洋学中心建设。
二、做好预报减灾体系建设工作
“十二五”期间,国家海洋局预报减灾工作的主要目标和任务是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提升决策支撑能力和水平,切实降低海洋灾害损失。对此,要重点做好5项工作。
一是进一步完善分级分区的海洋预报减灾体系和工作机制,明确开展精细化预警报工作的思路和方向;二是动态修订完善海洋灾害应急预案,实现与相关预案的有效衔接,力争将海洋灾害应急预案上升为政府专项预案;三是强化海洋部门在政府灾害防御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建立海洋灾害辅助决策平台,为沿海地区防灾减灾决策提供及时、可靠的决策支撑;四是加大海洋灾害信息发布力度,建立高效有序的海洋灾害信息传播联动机制;五是建立完善海洋灾害调查评估体系,做好沿海警戒潮位核定和重要目标区的海洋灾害风险调查、评估和区划工作。
三、做好海洋环境专题服务工作
“十二五”期间,国家海洋局将拓展海洋环境专题服务领域,深化服务内容,建立4大专题服务系统,形成业务化保障能力。一是建立大洋航线专题服务系统;二是建立渔业生产安全保障专题服务系统;三是建立海上搜寻搜救专题服务系统;四是建立海洋油气生产安全专题服务系统。
四、做好海洋环境地理信息平台建设工作
“十二五”期间,国家海洋局将基本建成海洋环境地理信息平台,实现各类海洋观测数据的实时通信、信息交互和共享,逐步实现对各类海洋观测数据、专项调查数据和科学研究数据以及海洋基础地理信息的集成融合和有效管理。
五、做好业务化海洋预报方法研究工作
“十二五”期间,国家海洋局将围绕预报减灾和专题服务工作的需求,推动业务机构与科研单位密切合作,共同建立以业务需求为导向,应用效果为检验标准的业务化海洋预报研究体系,持续开展点、线、面相结合的预报方法研究。建立支持预报方法研究工作的经费及相关保障机制,保证每项预报工作都有一支长期稳定的研究队伍来支撑。
六、做好海洋领域应对气候变化研究工作
“十二五”期间,国家海洋局为做好海洋领域应对气候变化研究将重点开展好4项工作:一是做好海洋领域应对气候变化的统筹协调工作,牵头编制并监督实施有关规划和工作方案;二是着力推动业务化海洋气候观测系统建设,结合搜集整理分析与气候变化相关的全球数据,重点针对我国气候有重大影响的暖池区域和重要热盐交换通道,逐步开展大气海洋物质交换的长期监测和评价;三是深入开展海平面变化影响评估和厄尔尼诺、拉尼娜等重大海洋现象对我国气候的影响预测,及时上报灾害性的预测评估结果,为党中央、国务院提供决策支持;四是努力探索构建海洋领域应对气候变化的业务化支撑平台,积极参与国际气候谈判,为国家制定应对气候变化相关政策提供科学依据。
七、做好重大基础性工作
“十二五”期间,国家海洋局还将切实筑牢海洋环境保障工作的各项基础,扎实做好海洋预报减灾的立法、人才队伍建设和宣传教育工作。一是做好 《海洋观测预报管理条例》的出台和宣传贯彻及实施工作,抓紧建立健全海洋预报减灾相关管理制度和标准规范,加快《海洋灾害防御条例》的立法进程;二是建立常态化业务培训制度和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三是将宣传工作作为推动海洋预报减灾工作发展的重大措施抓紧抓好,建立宣传工作长效机制,使宣传工作制度化、常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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