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将建立海洋灾害风险评估机制风险评估成沿海项目审查强制内容
海洋财富网综合消息 目前正在起草的《海洋观测预报条例》预计年内将出台。该条例将规定沿海大型工程、园区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必须开展海洋灾害风险评估,预测海啸和风暴潮等海洋灾害影响。
国家海洋局海洋预报减灾司防灾减灾处负责人表示,从国家法律政策层面看,我国防灾减灾方面的风险评估体系还不健全,更多是以单一灾种的评估制度呈现,如防震减灾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缺少层级较高的上位法规范。特别是沿海各地在编制沿海开发规划及建设大型工程项目时,在审批立项阶段涉及的都是环评、安全生产评估、海域使用论证,很少涉及海洋灾害风险评估。
而目前我国沿海地区以不到全国13%的土地面积,承载着40%以上的人口,但同时,我国沿海地区又位于环太平洋地震带上,一旦发生强震海啸,后果不堪设想。特别是近年来我国沿海地区经济飞速发展,但在沿海的各类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布局、围填海、重大基础设施的建设过程中,普遍缺乏海洋灾害风险的评估内容,这带来了很大的安全隐患。
该负责人表示,此次日本强震海啸提醒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包括海啸在内的各种海洋灾害可能造成的影响,除了要组织力量对所有已建成的沿海重大基础设施和编制完成的海洋经济开发规划进行灾害风险评估外,在新上的沿海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正在编制的沿海产业开发布局规划中,应将海洋灾害风险评估作为项目和规划审查的强制内容,以切实提高沿海地区的海洋灾害防御能力。
下一步,国家海洋局将积极推进海洋灾害风险评估工作,通过出台相关法规政策,建立大型工程海洋灾害风险评估机制,确保新建沿海工程满足防灾减灾的要求。
据了解,除了引入海洋灾害风险评估机制外,为提高沿海地区抗御海洋灾害的能力,国家海洋局还将加强海洋灾害观测预警能力建设。并将敦促沿海地区提高风险意识,做好海洋防灾减灾知识宣传普及工作和海洋灾害突发事件的信息发布工作,及时将各类海洋自然灾害的发生情况和政府所采取的措施等情况在第一时间向社会公众进行发布,以消除公众的恐慌心理。来源法制网——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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