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洋大学与厦门大学签署本科生合作培养协议
中国海洋大学李巍然副校长(右)和厦门大学邬大光副校长(左)共同签署协议书
海洋财富网综合消息
签字仪式上,海大教务处处长曾名湧宣读了《中国海洋大学与厦门大学关于本科生合作培养协议书》。根据协议,从2011年9月至2015年7月,两校每年互派2年级或3年级本科生到对方相应专业学习一年,每个专业派出人数不超过3人,总人数不超过10人;双方互派的本科生按照各自学校的培养计划到对方相应专业选修课程、享受对方学校学生相同的待遇;双方互派的本科生按各自学校规定标准在己方学校缴纳学费,按对方学校规定标准向对方学校缴纳住宿费、教材费;对互派本科生两校互相承认学分、互相出具成绩单、互相颁发学习证明书、互相积极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等。
厦门大学副校长邬大光在讲话中强调了合作的重要性,希望通过此次合作促进两校关系,创造更加有利于学生成长的环境。此次两校的本科生合作培养只是初步合作,希望双方优势互补,将合作范围进一步扩展,在未来的合作过程中将国际交流项目等纳入合作范围。
李巍然副校长回顾了两校之间的历史渊源,向推动此次协议签署的领导及工作人员表示感谢。他指出,此次本科生合作培养,为两校合作搭建了新的平台,希望以此为契机,开展更深层次的合作。
开展本科生校际合作培养,是中国海洋大学实现人才培养模式创新的一大举措。通过校际交流,能够使学生接受国内外一流的学科专业教育,开阔视野,优化知识结构,丰富大学生活经历。同时,也能够实现校际间的优势互补和资源共享,进而推动两校在更为广阔的领域开展合作。今后,海大还将进一步推动此项工作,争取与更多的国内外一流大学开展本科生交流培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