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克智:加快制定海洋基本法 维护我国海洋权益

来源:人民网   发布时间:2015-05-20 21:29:44 

全国人大代表、民盟中央委员、天津市委会副主委、天津农学院院长、西青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兼)邢克智 人民网记者陈烨菲

海洋财富网综合消息 “我国是海洋大国,有着广泛的海洋战略利益。 随着涉海活动范围在深度和广度上的不断加大,我国海洋事务面临着越来越复杂的局面。为进一步加强海洋综合管理,更好地维护海洋权益,发展海洋经济,尽快制定《海洋基本法》十分必要。”全国人大代表、民盟中央委员、天津市委会副主委、天津农学院院长、西青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兼)邢克智在接受人民网记者专访时说。

一、是完善我国海洋法律体系的需要

目前已经制定的有关海洋的法律、法规大多采取分领域、分事务、分行业的分割式立法模式,以单个要素为调整对象,系统性、协调性缺乏,某些重要制度缺失,授权执法主体过多,未能体现国家的海洋观和海洋工作基本方针、基本政策,无法为海洋事务和海洋权益的不断拓展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依据。为完善法律体系,加强海洋管理,迫切需要制定我国的《海洋基本法》。

二、是维护我国海洋权益的需要

按照《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有关规定,我国主张管辖海域面积约300万平方公里。但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复杂原因,其中约一半的主张管辖海域与周边国家存在争议,包括岛屿争端、海域划界、资源开发纠纷以及渔业冲突等。而目前周边国家,正在通过立法等方式加强对海洋的重视和控制。如20075月,日本出台了《海洋基本法》。20092月,菲律宾众议院通过3216号法案,即“菲律宾群岛领海基线法”,将我国南海部分海域划入菲律宾领海基线。越南于20071月制定了《2020年海洋发展战略》,提出要坚决维护所谓“长沙群岛和黄沙群岛”的主权和海洋权益。马来西亚、印尼、文莱等也都在积极开展“圈海”运动。

我国目前海洋行政管理部门众多,海洋立法大多为行业性立法,缺乏海洋维权依据。鉴于目前我国海洋维权的严峻形势,必须加快我国《海洋基本法》立法制定进程,以立法形式加强高层协调,统一协调管理海洋事务,增强全民海洋意识,强化海上维权,以体现有效管辖,切实维护我国主权和海洋权益。

三、是实施陆海统筹,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我国是海洋大国,随着我国开放型经济的形成,海洋的战略地位日益突出。沿海地区已成为我国人口密度最大和经济社会发展最快的地区。2009年全国海洋生产总值达31964亿元,占国内生产总值的9.53%,占沿海地区生产总值的15.5%,“十一五”期间沿海地区累计围填海面积535平方公里,其规模相当于沿海地区农业用地转建设用地的16%。贸易运输量的90%是通过海上运输完成的。海洋经济的快速发展使其成为国民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但是,目前陆海缺乏统筹,存在着近海局部海域资源开发过度,海洋资源环境遭破坏,渔业资源枯竭,岸线资源破坏严重,生态灾害事件爆发的频率和强度持续增强等问题。

海洋经济的发展,需要国家的海洋法律体系予以支撑。为协调部门之间、行业之间的发展问题,协调海洋经济发展与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需要尽快制定海洋基本法律。

最后,邢克智代表建议,为完善我国海洋法律体系,维护我国海洋权益,实施陆海统筹,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建议由全国人大法工委牵头,组织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涉海部门,尽快研究制定《海洋基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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