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对全省维护海上渔业生产秩序工作开展督导检查

来源:信息发布系统   发布时间:2015-05-20 21:31:52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河北省农业厅维护海上渔业生产秩序攻坚行动实施意见》(冀农渔发[2011]1号)文件精神,3月2-5日,河北省渔政处副处长秦立新、监督管理科科长段玉彤一行,到沧州、唐山两市及所辖沿海各县就维护海上渔业生产秩序工作进行了督导检查。
在沧州市,督导组召集沧州市渔政站及黄骅市、渤海新区、海兴县、任丘市四县渔政机构负责人在沧州市渔政站召开会议,安排部署了下一步工作;在唐山市,督导组一行在该市农牧局副局长闫升华、渔政处处长汤广泉、渔政检查大队队长张春生的陪同下,分别到丰南区、滦南县、乐亭县进行了督导检查。
督导检查期间,各市、县渔政部门负责人汇报了当地维护海上渔业生产秩序工作情况。督导组每到一处首先介绍海上渔业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及为维护海上渔业生产秩序而采取的具体措施,反复强调上级部门对维护海上渔业生产秩序工作的各项要求,并对各级渔政工作进行了督导检查,要求各级渔政部门一定要提高认识、转变思想、狠抓落实。省渔政处还组织各相关市、县渔政部门负责人与河北海警二大队、三大队负责人进行会晤洽谈,明确了双方的职责分工、合作机制,为下一步进行联合行动打下坚实基础。
通过本次督导检查,河北省维护海上渔业生产秩序工作将强化以下几方面措施:一是各级政府加强本项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相应领导组织机构;二是部分市、县渔业主管部门尽快组织渔政、港监部门,积极将渔船监管工作及监管责任人工作落到实处;三是重点加强渔船船队监管及隐患的排查工作;四是各市、县要在自愿的前提下,与可能产生矛盾的船队加强沟通、积极准备,搭建协商平台;五是各市、县要尽快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尤其是《关于加强海洋虾蛄刺网及地笼网网具管理的通知》及渔业安全生产的宣传;六是各市、县均要采取积极措施,保证所属渔政船随时处于备航状态;七是各市、县渔政部门要通过此次与海警二大队、三大队的会晤洽谈,与相对应海警部门加强沟通,落实合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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