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省厅部署全省渔业百日安全大检查活动抽查验收与总结评估工作

来源:董加伟   发布时间:2015-05-21 03:54:53 
10月18日,省厅下发《关于认真做好百日安全大检查活动抽查验收与总结评估工作的通知》,对全省渔业百日安全大检查活动收尾工作作出部署。
根据《通知》部署,10月20日至11月30日,沿海各市和省渔监局将按照省督导、市组织的形式,统一开展百日安全大检查活动抽查验收与总结评估工作。渔船检查情况的抽查验收分两个层面进行:100马力以上(含100马力)渔船检查情况的抽查验收由省渔监局负责,结合全省海洋渔船普查工作同时进行,烟台工作站及四个渔监分局按照管辖片区进行抽查,被抽查市协助,抽查比例不低于大检查中检查渔船数量的10%;100马力以下(不含100马力)渔船检查情况的抽查验收由各市负责,抽查比例不低于大检查中检查渔船数量的5%。
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并切实加强抽查验收工作的组织领导,周密部署,严格实施。要按照“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检查工作负责制,逐一检查对照安全检查表(附件1、2、3、4)的落实情况,严禁将抽查验收工作流于形式。各被抽查单位要正确对待抽查,如实汇报工作,反映情况。
省厅将根据抽查验收工作开展情况,适时派督导组对各市抽查验收工作进行巡查督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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