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12家养殖区(场、县)被授予“农业部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区(场、县)”称号

来源:信息宣传中心   发布时间:2015-05-21 04:19:43 

2006年农业部在全国组织开展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区(场、县)创建活动,山东省按照农业部的统一部署,认真开展创建工作,并结合示范区(场、县)创建活动,继续加强对水产养殖生产全程的质量监控,通过整顿水产苗种质量、监控水产品药残、水产养殖动物病害测报、建设县级水生动物防疫站、重大水生动物疫病专项监测、建立渔业水域污染和生态灾害应急反应机制等手段,加强了对水产养殖生产各环节的质量监管,强化政府部门的公益服务职能,增强了水产养殖业抵御重大病害和水域污染等风险的能力,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我国养殖水产品的质量安全水平,促进了水产养殖业发展由数量型向质量型转变。

各创建单位在各级渔业部门的指导下,大力推行水产健康养殖,热心服务广大渔民群众,取得了良好的经济和生态效益,为推动全省水产养殖业增长方式转变发挥了示范和带动作用。经省厅考核验收和农业部认真审核,共有12家养殖区(场、县)被授予“农业部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区(场、县)”称号。其中,乳山市乳山湾水产养殖区、微山县微山湖网围河蟹养殖区、日照市东港区万宝水产集团总公司养殖场、长岛县南隍城海珍发展有限公司养殖区、胶南市青岛海水生态工程化养殖基地、胶南市深水抗风浪网箱养殖基地、即墨市海参标准化池塘养殖区、青岛市城阳区青岛宇广海藻有限公司养殖场等8家单位为农业部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区(场);荣成市为农业部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示范县;莱州市莱州明波水产有限公司、海阳市黄海水产有限公司、即墨市青岛森淼实业有限公司森淼海洋生物试验中心等3家单位为农业部工厂化循环水养殖试点场。

下一步,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将继续对授予示范区(场、县)称号的单位进行指导和监督,加大水产健康养殖的推广力度,更好地发挥辐射带动作用,为社会主义新渔村建设和转变水产养殖业增长方式做出更大的贡献。

2007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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