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涉外渔业管理工作会议在济南召开

来源:海上山东   发布时间:2015-05-21 04:19:44 

12月29日,省政府在济南召开全省涉外渔业管理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涉外渔业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全国涉外渔业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分析我省涉外渔业面临的新形势,研究进一步加强涉外渔业管理工作的措施。沿海各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外办主任、海洋与渔业局局长及省财政厅、省外经贸厅、省海洋与渔业厅、省外办、省公安边防总队、青岛海关、济南海事局等单位的代表50余人参加了会议。省海洋渔业厅、省外办、省公安边防总队分别就涉外渔业管理工作讲了意见。省政府副秘书长王玉芬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王玉芬副秘书长指出,多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渔业发展,鼓励和支持各地在发展省内渔业生产的同时,实施“走出去”战略,积极参与世界海洋公有资源的开发,参与国际市场竞争与合作。各地各有关部门积极适应国际海洋管理制度的新变化,不断建立和完善涉外渔业管理法规,加强对外协调和执法工作,促进了涉外渔业的稳定健康发展。但随着世界海洋管理制度和渔业形势的不断变化,涉外渔业发展和管理面临复杂、严峻的局面。近几年涉外渔业事件逐年增加,不但给企业和渔民群众造成生命财产损失,还对我国周边关系和外交工作造成不良影响。
王玉芬副秘书长要求,要按照地方政府负责、有关部门分工协作、企业和渔船属地管理、上下联动协调统一的原则,对涉外渔业实行综合管理。一是各级政府要对所属企业和渔船切实履行管理职责。要加强对涉外渔业管理工作的领导,加强对本地有关部门工作的检查监督,加强对本地渔业企业、渔船所有人和渔业船员的监督管理,预防和及时处理涉外渔业事件。二是加强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涉外渔业人员的素质。各有关部门、新闻单位要广泛宣传海洋国土观念、世界新的海洋管理制度、双边和多边协议规定以及涉外渔业先进典型。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要组织实施涉外渔业教育培训计划,整合教育培训资源。要继续规范渔业船员培训、考试和发证工作,不断提高涉外渔业人员的素质。有关部门要严格把关,凡不符合规定条件的渔业企业和渔民,不得从事相应的涉外渔业活动。三是加强联系与合作,为涉外渔业发展提供保障。要加强友好省际、市际和城市间的渔业合作,组织力量对涉外渔业生产范围的有关国家和地区进行研究考察,了解其法律法规、资源状况、市场环境和民族习惯,制定相应的工作措施。有条件的地方要加快远洋渔业基地建设或设立驻外渔业协调办事机构,为涉外渔业、国际鲜销、企业国外投资和劳务输出提供信息支持和后勤保障。要加强与我驻外使领馆、办事机构的沟通联系,及时为涉外渔业提供预警信息咨询。要加强国际民间渔业交流与合作,协助政府部门执行好与周边国家的渔业协定,加强行业自我管理。四是有关部门要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渔政渔港监督、渔船检验、海监等管理机构,要认真做好对企业、渔船、船员及渔业活动的监督管理,做好中日、中韩、中朝等双边、多边渔业协议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对涉外渔业活动实施有效的执法监督。外事、公安边防、海事、外经贸、海关等有关部门,要分别在渔业对外协调交涉、渔船和船员进出境管理、打击利用渔船偷渡等方面履行好职责。五是完善快速处理涉外渔业事件的应急机制。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落实涉外渔业事件的处理办法和程序,建立和完善涉外渔业事件处理应急预案,做好发生事件的处理工作。涉外渔业事件一旦发生,要立即向省委、省政府和国家有关部门报告情况,迅速采取合理有效的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渔民生命财产损失。六是加大政府引导和扶持力度,统筹解决好渔业、渔区和渔民问题。要加快渔业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继续推进减船转产计划和沿海捕捞渔民转产转业工程,引导渔民开辟新的生产和就业门路。
王玉芬副秘书长强调,要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涉外渔业依法管理水平。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通知》要求,继续推进渔业行政执法队伍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切实加强渔业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要严格执行《远洋渔业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和完善与中日、中韩渔业协定、国际海洋管理公约相对接的地方法规制度,加快我省涉外渔业国际法制化管理进程。要继续开展专属经济区管理执法和国际执法合作,加大对渔业违法违规的监督检查和处罚力度,特别要对无证生产和未经批准进入他国管辖水域作业等违法渔业活动进行严厉处罚,预防和制止渔业违法违规事件的发生。
刘元林副厅长在会上传达了全国涉外渔业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并就下一步涉外渔业管理讲了意见。他强调,下一步重点做好四个方面的工作:一、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要通过报刊、杂志、互联网等多种方式,多方位开展宣传,营造良好的对外开放与交流的舆论氛围。利用明年伏休期大张旗鼓地开展一次宣传教育活动,充分提高管理者和渔民群众对涉外渔业相关政策的认知。二、切实加强管理。主要是把好“三关”,即:出境审查关、境外管理关和回国验查关。三、加强培训工作。从明年起调整培训内容和方式,扩大培训面和培训内容,实行多层次、多形式的分级培训计划。培训的内容,要由单纯的职务船员技能培训扩展到法律法规、外语、涉外知识和外经贸常识等。省里主要是培训市重点县涉外管理人员和项目执行负责人以及项目管理骨干和渔船骨干。一般涉外人员和船员要在省有关部门指导下由县或公司培训。争取用3年的时间把全省的涉外人员培训一遍。四、进一步明确责任,建立预警机制。既要进一步明确省市县和项目单位的责任,又要按照部门职能,进一步明确与海事、外事、边防和海关的责任,力求在分工明确的基础上,进一步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特别在出入境和涉外事件的报告、处理上,我们与各市县、各部门紧密配合,避免扯皮、推诿。项目单位在申报出入境时,不虚不假,实事求是,建立起涉外登记制度,坚决杜绝未经批准私下放行的情况发生。同时,按照分级负责的要求,逐级建立预警机制。各市县也要建立和完善相应的涉外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力争做到上下联动,迅速高效,一旦发生涉外事件,要在第一时间把信息传到应知部门,第一时间作出反应和果断处理,最快、最好地维护我国的形象,最大限度地减少国家和渔民的损失。

2004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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