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度南四湖渔业船舶检验工作正式启动

来源:周 玲   发布时间:1900-01-01 00:00:00 
为维护广大入湖生产渔湖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进一步规范南四湖渔业生产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微山县渔业工作实际,2007年度南四湖渔业船舶检验工作近期正式启动。本次船舶检验工作共分三个阶段:宣传发动阶段、年度检验阶段、统计核实汇总上报阶段。目前,船检工作已进入年度检验阶段。
微山县渔业综合管理委员会为保证2007年度南四湖船舶检验工作顺利完成,特制定了《关于做好2007年度南四湖渔业船舶检验工作的实施意见》,对船舶检验的条件范围、工作原则、时间安排、检验方式、工作程序及有关工作要求作出了明确规定。微山县渔管委坚持属地检验、便民、利民的原则,规定凡持有渔管委2006年度核发的捕捞、养殖业《渔业船舶登记证书》、《内河渔船检验证书》的机动渔船都可按规定时间准时到达指定地点接受检验。为保证工作进度和质量,渔管委特成立了三个督导组对各渔政站的年度检验工作进行分区督导和检查,并组织专人到乡镇(街道)进行工作指导和协调,对年度检验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纠正或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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