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渔用柴油补贴工作启动

来源:魏昌彦   发布时间:1900-01-01 00:00:00 
按照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鲁海渔[2007]99号《关于山东省2007年度渔用柴油补贴政策的实施意见》要求,9月18日,全市渔用柴油补贴工作会议在济宁渔业局召开,安排部署了去年以来第二次渔用柴油补贴工作。
实施渔用柴油补贴政策是继粮食直补政策之后的又一项惠民政策,是针对市场上柴油价格上涨的情况,对渔业的一种支持,对渔民的一种倾斜,是一项惠渔爱民之举。全国性渔用柴油补贴政策从2006年开始,山东省是渔业大省,也是享受渔用柴油补贴的大省,济宁市是全省第一淡水渔业大市,也是享受淡水渔用柴油补贴的大市。根据文件要求,近海及内陆享受补贴的对象为“从事近海、内陆捕捞及养殖并使用机动渔船的渔民和渔业企业。养殖渔船柴油补贴资金优先发给持养殖证的渔民和渔业企业。”据统计,去年全市共有从事内陆捕捞及养殖的机动渔船2万多只,发放渔用柴油补贴资金1200多万元。
目前,全市已成立了市、县(市、区)两级渔用燃油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正在开展渔业船舶登记、船检等筹备工作,下步将坚持公开、公正、透明以及低成本、高效率、少环节的原则,按照“两公示”(补贴方案公示、补贴名单公示)和“三公开”(补贴政策公开、补贴程序公开、补贴对象公开)的要求,建立快捷、有效的补贴渠道,及时足额地将补贴资金直接拨付到补贴对象。此项工作预计于今年11月份全部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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