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海洋系统先进工作者

来源:佚名   发布时间:2015-05-21 04:19:45 

李长义 中共党员,辽宁省海洋与渔业厅海域管理处处长。

李长义同志在海域管理处处长的位置上一干就是7年,为辽宁省的海域管理工作做出了贡献。在工作中,他带领党员干部,以党的“十五大”“十六大”精神为指针,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围绕加强海洋管理,促进海洋经济发展,努力实现“海上辽宁”建设战略目标。结合辽宁省的实际,努力完成海域管理工作目标,发挥了一个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

李长义带领全处的同志,紧紧围绕厅党组确定的全省海洋管理指导思想和总体思路,从实际出发,积极探索海域管理工作新路子。在海域管理工作初期法律制度还不健全的情况下,从编制海洋功能区划着手,努力做好海域管理的基础工作。在他的主持下,克服经费紧张、工作任务重等诸多困难。在全国的省级海洋功能区划中,《辽宁省海洋功能区划》第一个报国务院审批。

海域法颁布后,他带领全处的同志,以加强海域管理法律、法规建设和制度建设为突破口,先后制定了《海域使用审批权限规定》《养殖用海管理办法》《海洋功能区划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配合《海域使用管理法》的实施,开创了海洋管理工作的新局面。

2002年是《海域使用管理法》实施的第一年,他带领党员干部从基础工作抓起,利用三个多月的时间,彻底摸清了全省海域使用现状,为进一步加强管理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他迎难而上,排除各种干扰,在深入调查的基础上,确定了主攻工程用海和养殖用海两大方向,并积极推广海域管理示范区的经验,在全省取得了成功。

他对工作认真负责,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在海域使用项目审批中,严格执行工作制度,履行严格的集体审批制度。他带领全处同志团结向上,互相协调,互相促进,在机关树立了团结合作的典范。由于表现突出,2000年~2003年连续四个年度他被评为辽宁省海洋与渔业厅机关优秀公务员。



于忠信 中共党员,河北省海洋局海域管理处处长。

1989年,于忠信组织参加了“河北省海岛资源综合调查”,时任海岛调查队副队长,负责组织协调和后勤保障,较好地完成了调查任务,被国家海洋局等5部委评选为“海岛资源综合调查先进集体”。

1990年,他组织开展了《渤海区海洋功能区划》(河北部分)的研究、编制工作,该工作是一项全新工作,填补了国内空白,为全国海洋功能区划的编制工作探索了经验,为后续海洋管理工作的实施奠定了基础。

为提升海域管理工作,做到有法可依,他提出了立法建议,并积极配合省政府法制办、省人大开展了立法调研和草案修订工作。1999年河北省人大九届第十二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颁布了《河北省海域管理条例》,该条例是全国实施海域管理的第一部地方性法规,为全省全面实施海域管理工作奠定了法律基础,也为全国海域管理法的出台创造了条件。

他在全国开辟了将大型港口用海纳入管理,实施有偿使用的先河。2000年后进一步加大了管理工作力度,确立了以工程用海管理为重点,对港口用海实施管理突破的工作目标;2001年先后将黄骅港、秦皇岛港用海纳入管理,征收海域使用金,解决了一直困惑和阻碍海域使用管理工作老大难的问题。

于忠信工作扎实,组织有力,勇于探索,组织开展了多项开拓性工作,使河北省海域管理工作稳步推进,得到了国家海洋局的认可。

他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以及国家海洋管理方面的各项法律、法规,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严于律己,热爱本职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勤奋,廉洁奉公,开拓进取,勇于探索,为推动和规范河北省海洋管理工作,促进海洋经济发展做出了应有贡献。2003年度,河北省海洋局荣获国家海洋局评选的全国海域使用管理工作先进集体。



刘旗开 中共党员,天津市海洋局海域管理处处长。

他1989年调入天津市科委海洋处(海岸带处)从事海洋综合管理,一干就是15年。从创建海洋管理机构、编制海洋管理法规、建立海洋管理制度、依法实施海洋管理、探索海洋管理模式……一桩桩、一件件,凝聚了他许多心血。

2001年2月,天津市大比例尺海洋功能区划经国家海洋局审核,由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正式实施,是全国沿海各省(区、市)中,第一个完成并获得批准实施的省级大比例尺海洋功能区划。专家在区划成果评审会上给予了高度评价。在刘旗开等同志的不懈努力下,首次摸清了全市118宗25124.885公顷海域使用项目的底数,完成了天津市全部用海项目的普查勘测核定工作,为规范海域管理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正当他全身心地投入工作时,不幸的消息传来了——他爱人被确诊为癌症。当时孩子只有9个月,双方父母都已近古稀之年,他是家里惟一的“顶梁柱”。然而,他却强忍着巨大的精神压力,克服了常人难以想象的家庭困难,始终坚守工作岗位,用他自己的话说:“家庭困难再大,也不能耽误工作”。

15年来,刘旗开同志始终以事业为重,以工作为先,任劳任怨,兢兢业业,诚信做人,踏实做事,为天津海洋事业的发展做出了杰出的贡献:1993年~1996年,刘旗开同志组织编写的《天津古海岸与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设方案》,得到天津市政府批准实施。

1998年,全国人大法工委就《海洋环境保护法》修订来津调研,刘旗开用数据和事实说话,如实陈述海洋局在海洋环境保护中的业绩和发挥的重要作用,得到全国人大法工委的赞赏,为《海洋环境保护法》的顺利出台贡献了力量。2001年,刘旗开组织建设的“国家海域管理塘沽示范区”,被国家海洋局正式批准为第二批国家级示范区。2001年,根据国家海洋局关于海域勘界方案,刘旗开组织编制了本市省际海域勘界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为本市提出勘界主张提供依据,得到天津市领导的肯定……



杨开良 中共党员,上海市海洋局综合管理处处长。

1999年,综合管理处在他的领导下认真开展了上海市“学科学、学技术、学文化”活动,被评为上海市交通建设系统“’三学’”活动标兵”称号。

2000年,国家海洋局东海分局与上海市政府开展了上海市海洋环境预报台的共建工作。通过杨开良同志数十次艰苦的磋商和一系列艰难而富有成效的工作,预报台的共建工作在机构组织、经费保障、人员编制和台站建设等方面的重点问题得到了妥善解决和落实。在共建的关键时刻,杨开良同志由于过度劳累,肾结石发作,患了严重的血尿症,但他深知责任重大,仍然坚持带病工作,体现了一名共产党员无私奉献的优秀品质。

2000年,杨开良同志总体负责完成了《上海市大比例尺海洋功能区划》编制工作,为上海海域使用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可靠依据。

2001年,杨开良承担了上海海洋“十五”规划的编写组织工作,编制完成了《上海市海洋资源、利用、保护“十五”计划和2015年规划》,第一次被市发改委正式列入上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计划。

2002年组织编制了《上海市海洋经济发展规划》(初稿),获市政府批转执行,在全国较早、较好地完成了海洋经济发展规划的编纂工作。

200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实施后,他组织人员积极配合市政府法制办、建委法规处和市财政局草拟完成了《上海市海域使用管理办法》和《上海市海域使用金征收管理办法》,为地方性法规的最终出台做了大量前期基础性工作。

在平日工作和生活中,杨开良同志总是以“与人为善”的心态对待每一个人,他说:“为职工解决实际困难是最大的责任。”2003年非典期间,作为部门预防小组领导的他,心里惦记的是全处同志的身体健康,他经常留在单位值班,亲自检查各种防护措施和应急预案的准备和落实情况,做到万无一失。每年节、假日的值班,他也总是将自己安排除夕夜、大年初一、初二和国庆节,他曾经连续6年在除夕和年初一值班,把快乐和团聚让给别人,而留给自己的却是岗位和责任。



辛荣民 中共党员,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海域管理处处长

自1996年山东省厅成立海洋综合管理处以来,他一直从事海洋综合管理工作。他认真学习海洋管理知识,大胆探索,工作兢兢业业,紧紧围绕省厅确定的海洋工作重点,积极出主意、想办法,扎扎实实开展工作。特别是在海域使用管理工作中,爱岗敬业,表现出了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为山东省海域使用管理工作的起步、上路、全面规范和各项工作走在全国前列做出了贡献。

多年来,他团结带领全处同志,按照上级的部署,从宣传海洋综合管理、提高全社会的海洋意识入手,广泛开展调查研究,强化海域立法,建立各项规章制度,逐步加大管理力度,使山东省的海洋综合管理,尤其是海域使用管理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海洋开发的“无序、无度、无偿”三无状态,到今天的“有序、有度、有偿”管理,为维护海洋资源开发利用秩序和海洋经济发展环境,为“海上山东”建设和全省海洋经济的发展做出了一定贡献。为此,省厅连续两年被国家海洋局评为全国海域使用管理先进集体。

他在负责和参与组织的多项重大活动中很好地完成了任务。在1997北京国际海洋展中,作为山东参展主要组织者,他想方设法组织各涉海部门积极参加,在时间紧、任务重、涉海行业部门多的情况下,积极协调,日夜加班加点忘我工作,出色地完成了任务。

在海域使用管理工作中,他带领全处同志注重调查研究和规章制度建设,认真做好山东省海洋功能区划的编制和实施工作,严格规范海域使用申请、审批和海域使用权证书管理,强化海域使用金征收,积极配合国家海洋局开展海域法及配套制度执行情况大检查,大胆探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海域使用管理新机制,使海域管理工作迈上了一个新台阶。他曾获组织筹备1997年北京国际海洋展山东参展工作,被组委会授予“贡献奖”;在海洋综合管理工作做出突出成绩,被省厅记三等功一次;在省委党校十二期中青班学习,获“学习成绩优秀奖”“调研活动优秀奖”“科研成果优秀奖”等。



陈允亚 中共党员,江苏省盐城市海洋与渔业局海域管理处处长。

他从事海洋管理工作多年,廉洁自律,工作勤奋,作风扎实,具有献身海洋事业的精神。近几年来多次被中共盐城市委和盐城市委市级机关工委表彰为“优秀共产党员”。2002年被评为“国家海域使用管理示范区建设工作先进个人”,受到国家海洋局表彰。2002年年度考核优秀,被市人事局记“三等功”一次。2003年4月被评为“盐城市海洋与渔业工作先进个人”。

他团结同志,关心基层,密切联系群众。在海域使用管理工作中,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基层和广大用海群众的服务宗旨,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努力为基层和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对前来办理海域使用手续的群众,都能做到热情接待,随到随办,对涉及用海矛盾的来信、来访,他按照政策规定,及时协调解决,一时难以解决的他总是耐心细致地做好思想工作,做到以理服人、以情感人,受到来访群众的好评,在基层和广大用海群众中享有很高的威信。

2001年他认真组织制定了《盐城市海域使用管理示范区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经上级批准后组织实施。在推动示范区建设工作中,他紧密联系盐城市海域使用管理工作的实际,理清工作思路,突出重点、大胆实践,使各项工作稳步推进,成效显著。在示范区建设中,他先后9次深入沿海,4次出海调查研究,宣传海洋管理工作的政策、法规,走村串户,和群众谈心,了解广大群众对海域使用管理工作的建议和要求,为制定海域使用管理政策、措施掌握了第一手资料。

在编制盐城市大比例尺海洋功能区划的工作中,他组织有关人员深入沿海调查研究,收集资料,并亲自执笔编写《盐城市大比例尺海洋功能区划报告》和海洋功能区划图。还积极组织盐城市海域使用管理信息系统建设,运用地理信息系统技术和计算机技术提升海域使用管理办公自动化水平,提高了海域使用管理工作效率。

他热爱海洋工作,全身心地投入和奉献于海洋管理事业,为盐城市海洋管理机构和海域使用管理制度的建立做出了突出贡献。



谭品海 中共党员,广东省台山市海洋与渔业局局长。

自1998年上任以来,谭品海同志带领全体干部和职工以求真务实、大胆创新、锐意进取的精神,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特别是在海域海岛管理工作方面效果显著。2002年被国家海洋局、财政部批准为海域、海岛管理“双示范区”;2003年,该局分别被广东省江门市委市政府和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局评为海洋管理先进单位。

过去,台山市海域使用“无序、无度、无偿”现象十分突出,谭品海同志知难而进,创造性地、有针对性地做了大量扎实有效的工作。在海洋管理工作中为全省乃至全国海域使用和管理探索新的路子,积累了宝贵的经验,仅2003年全国有关沿海市县到台山参观学习交流的单位达23批,共238人次,不少单位提出了要“学台山、赶台山、超台山”。

谭品海同志在开展海域使用管理工作过程中,坚持廉洁从政、公正依法办事,善于抓典型,敢碰硬,不徇私情。对违法用海行为坚决打击,几年来,他带领海监队伍共查处违法用海案件38宗。

在他的带领下对镇海湾、沙堤渔港进行了重点整治,坚持秉公办事。有的用海者想不依法取得用海使用权,或少缴纳海域使用金,多次给他送钱送物,都遭到他的拒绝。他的外甥甚至以断绝亲戚关系相威胁以达到违法用海目的,受到他的严肃批评。但他对确有困难的渔民群众在用海收费上按政策、按程序给予减免。

此外,他还坚持用海审批会审制度,从不个人说了算。在他的带动下,台山市的海域使用管理和发证收费工作始终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多年来从未发生过因发证收费不廉政的投诉,多次在机关行业作风评比中被评为满意单位。

根据国家对海域使用管理的工作要求,谭品海同志带领全局上下,涉海滩、下海区,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编制了《台山市海域功能区划》,并严格组织实施。去年全市海产品总产量达23万吨,产值达11亿元,在全省县级市中排第一。同时,对全市无居民海岛实行全面规划,统一管理,科学开发利用,使海洋经济对国民经济的贡献率越来越高。



王淑莲 中共党员,青岛市海洋与渔业局副局长。

自青岛市成立海洋行政主管部门起,她便开始从事海洋工作。多年来,她始终保持着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求真务实的作风,在工作中艰苦奋斗,无私奉献,以实际行动实践着“三个代表”的要求,分管的海洋工作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曾连续6年受到市政府嘉奖,6次被市政府记功,多次被评为青岛市先进工作者。

针对青岛市管辖海域盗采海砂事件频发的问题,她协调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以及国土、规划、法制、等多个部门,形成了联合打击非法采砂有效机制,并联合中国海监北海总队开展了打击非法采砂专项行动“双剑行动”,取得了明显成效。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增加审批工作透明度,减少决策失误,经她提议成立了青岛市海洋与渔业局行政审批工作审核委员会,不定期对有关处室提出的行政审批初审意见进行研究审核,作出审批意见,进一步提高了海洋行政审批工作民主化、科学化水平。

她始终能够用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严守廉政规定和党的各项纪律,规范自身从政行为。工作中,始终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注重发扬民主,平时多向一把手汇报,多与班子其他成员沟通,积极维护班子的团结。能虚心听取各种不同意见,善于开展批评与自多批评,具有较高的群众威信。

“干就干一流,争就争第一”是她常讲的一句话。多年来,她始终保持着永创一流的精神,围绕着全市海洋工作中心任务,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大力推行海域使用三项制度,国家级海域使用管理示范区建设取得新成效。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工作方针,海洋环境保护工作取得重大进展。严格海洋执法监察,维护良好的海洋开发秩序。加大海洋宣传力度,社会公众的海洋意识明显增强。不断实现海洋管理工作的新突破,多项工作走在了全国同类城市前列,多次受国家海洋局和省海洋与渔业厅的表彰和奖励。



伍善庆 中共党员,浙江省乐清市海洋与渔业局副局长。

伍善庆分管海洋工作,他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依法管海治海,清政廉洁,秉公办事。在基础业务工作上刻苦钻研,精益求精;在海洋管理方面大胆探索,勇于创新;在海洋执法工作上一身正气,敢于碰硬;在维护国家海洋权益及环境保护方面积极建方献策,振臂疾呼,以尽职尽责的工作成绩书写了一名海洋工作者的赤诚。他曾先后被评为浙江省海洋与渔业执法先进个人、温州市“国际海洋年”活动先进个人、市级优秀共产党员,领导的原乐清市海洋管理局2000年浙江省大比例尺海洋功能区划工作中被评为先进单位,并多次受到省、市主管局大会通报表彰。

针对乐清湾海洋环境污染问题,伍善庆从20世纪90年代末率先在县级市开展《海洋环境质理报告》年度编制工作,多年来常抓不懈,为海洋环境管理工作的跟踪评价积累了第一手资料。

乐清市海洋管理局成立伊始,伍善庆即致力于海洋资源的可持续开发利用,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从抓基础性规划工作入手,重点突出海洋特别保护区规划和建设工作,在全省率先开展了“乐清市西门岛海洋特别保护区”的规划和建设工作,并立足于海洋资源保护性开发和海洋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探索出“科学考察报告可行性报告编制建设发展规划建立海洋特别保护区”的程序和方法,为全省海洋特别保护区的建设工作树立了先进典范。

实现制度突破,完善海洋管理。伍善庆勇于开拓,敢于创新,以实施三项制度为突破口,开创了海洋综合管理工作的新局面。由于他的开拓性工作,2002年乐清市被国家海洋局、财政部确立为全国海洋管理示范区,形成了“有序、有度、有偿”使用海域的良好局面,海域资源的科学、合理利用和海洋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正在得到有效实施。



李振泰 中共党员,福州市海洋与渔业局局长、党委书记。

李振泰在结束了3年援藏历程后于1998年9月来到福州市水产局,于2002年初就任福州市海洋与渔业局首任局长,6年多来,他始终以勤政敬业、执政为民、求真务实、开拓进取、与时俱进、争创一流的精神状态和工作政绩,赢得了各级领导的肯定,全局干部的公认。

他上任后,始终把加强福州市海洋管理,推动建设福州海洋经济强市战略的实施为已任,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提出了“牢记一个宗旨,做到三个转变,实现五个突破”的工作思路。经过两年多的努力,上述思路已经基本上变为现实。

坚持执政为民,勤政敬业,重塑人民公仆的新形象。李振泰始终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以人格的力量,务实的作用,实际的成效,为全局干部树立了新时代人民公仆的良好形象。每次遇到台风、赤潮、海洋污染或海难事故,他都身先士卒,亲自带领有关专家和技术人员深入一线,努力为群众排忧解难。李振泰任局长后几乎没有双休日、节假日,全身心投入到海洋管理事业上。

由于他注重学习研究,在实践中掌握新知识,积累新经验,增强新本领,适时地提出全市海洋管理和渔业经济发展的新思想。大胆、果断、创造性地作出一系列为推进全市海洋管理法制化的正确决策,提高了依法行政的素质和水平,任局长两年多来,他先后亲自撰写了《福州市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刍探》《大力发展海洋经济,建设海洋经济强市》等20多篇调研文章,对指导全市海洋与渔业经济可持续发展,树立科学的发展观以及加强机关党建、创建文明单位,起到了积极作用。为全局干部树立了注重学习,不断充电,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的榜样。

近两年多来,李振泰同志不负重托,不辱使命,恪尽职守,认真履行职责,团结带领全局干部职工,艰苦奋斗,开拓进取,使福州市海域管理工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有19项工作名列全省前列,得到了各级领导的充分肯定。



石青峰 中共党员,国家海洋局办公室秘书处处长

石青峰同志都能够关心国家大事,努力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学习海洋管理知识,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自己的本职工作,收到了好的成效。

为了做好秘书工作,近年来,他参加了海洋工程硕士研究生班的专业学习,并利用业余时间学习了《宪法学》《行政法学》等法学基本知识,进一步提高了在审核公文、起草文稿等方面的能力。

他热爱海洋事业,对本职工作有着较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在加强自身道德修养方面,注意虚心向他人学习,争取同志们的支持和帮助。几年来,无论是与其他部委、沿海省市的公务往来,还是与局系统干部职工的工作联系,他都能能树立大局意识,公道正派,清正廉洁,并能把工作的原则性和灵活性结合起来,受到了领导的好评。

作为秘书处的负责人,他多次参与了国家海洋局相关重要文件的起草工作,在局党组的领导下,他和其他同志一起,在认真分析海洋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的基础上,以法律法规为依据,以国务院领导同志的一系列指示为指导,经多次修改,并做了大量细致的基础性工作,每次都圆满地完成了任务。

如何保障局领导日常政务活动的正常开展,提高会议和文件的规范化管理水平,秘书处承担着重要任务。作为秘书处负责人,他着重抓好三方面的工作:

一是注意发挥本处每个成员的积极性,指导、要求他们认真细致地承担好各自的职责任务。由于本处同志都能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即使在2003年“非典”期间,仍保证了大量日常工作的平稳运行。

二是协助办公室领导处理好局长办公会议、局党组会议以及局领导出面的公务接待活动。并组织做好会议纪要的起草、印发以及会议决策事项的督办工作,保障了全局的政令畅通。

三是努力推进国家海洋局上报国务院的重要公文的正常运转。为了提高重要公文的质量,他一方面做好与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和国办秘书局的沟通协调工作,力争在报文程序上得到国土资源部办公厅的支持;另一方面努力按照国务院和国家海洋局公文处理的各项规定,从政策法规、文字表述、文稿传递等环节上,尽量为职能部门出主意,并做好服务工作。由于工作业绩突出,在2001年、2002年、2003年的年度公务员考核中,他被评为优秀。



徐洵 中共党员,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海洋局第三海洋研究所研究员、教授、博导。

1992年10月起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1994年11月获中国科学院自然科学二等奖,1997年9月获国家海洋局科技进步一等奖,1999年10月中国科学技术协会授于她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称号,1999年10月人事部为她记一等功。

徐洵院士是我国海洋生物基因工程奠基人,创建了我国第一个海洋生物工程实验室,经过多年的努力,不论在海洋生物工程的科学研究方面,还是在创建先进的实验室方面均做出显著的成就和贡献。

在科学研究方面:1.率先将基因工程技术应用于海洋环境污染监测。建立海洋环境中贝类受甲肝病毒污染的快速检测技术。在中国率先建立了酶标免疫发检测重金属污染引起的海洋生物效应,这是一项早期、灵敏的污染监测技术。

2.对虾杆状病毒基因组研究技术取得重要突破。1999年在国际上率先完成了对虾白斑村状病毒基因组全序列测定,于1999年和2000年先后被评为我国十大基础研究新闻和十大科技新闻。随之,建立了对虾白斑杆状病毒基因检测技术。研究水平处于国际前列。

3.应用基因工程技术构建了可供生产的重组鱼促长素。克隆了重组鱼促长素,构建了我国第一个拥有知识产权的高效酵母菌,产品可促使鱼类快速生长。工程菌已获专利,具有重要的开发价值。

4.海洋药源基因库的构建。为了对我国海洋药源生物加以收集保存,徐洵领导实验室科研人员经过4年的努力建立海洋药源生物资源基因库。这种资源和基因库的建立对开发我国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药,和药源生物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有着重要的社会意义和经济价值。

徐洵院士还主持并参加了“七五”“八五”“九五”及“863”项目,中科院重点项目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多项课题。多年来在国内外重要刊物发表的文章共50余篇;申请专利三项;招收博士、硕士研究生40多名,为国家培养了许多海洋生物工程技术人才。在学术上,多次出国访问和交流,并任香港科技大学客座教授等职。经过徐洵院士亲自主持、组织和多年的努力,实验室基础建设的不断完善和先进仪器设备的投入,使科学研究的实力得到很大的提高,实验室的面积从最初的不足150平方米扩增到目前4000平方米。



黄韦艮 中共党员,国家海洋局第二海洋研究所首席研究员、博士生导师、海洋遥感与数值预测技术研究中心主任、国家海洋局海洋动力过程与卫星海洋学重点实验室第一副主任。

首批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一层次人选、国家海洋局“双百人才工程”人选、浙江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重点资助人员、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十余次被评为国家海洋局、浙江省和国家海洋局第二海洋研究所优秀共产党员和先进工作者,是7项国家和省部级科技进步奖获得者。黄韦艮同志认真学习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爱党爱国,无私奉献,与时俱进,勇于开拓,在科学研究和科技管理工作中作出了突出贡献,是新时期科技工作者的杰出代表。

他于1992年在英国完成博士后研究即回国工作,不久就提出了合成孔径雷达海洋遥感和海洋赤潮灾害遥感等研究的新方向,成为我国在这些研究方向的开拓者和学术带头人并取得了重要进展。获得了1997年国家科技进步奖三等奖和2003年度全军科技进步奖一等奖。

他根据赤潮的遥感机理,于1995年首次提出了赤潮水色水温遥感监测和赤潮多要素跟踪预报方法,开创了我国赤潮灾害卫星遥感监测与跟踪预报的先例。产生了很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黄韦艮同志在注重基础理论和科技创新的同时,坚持为海洋管理、经济建设和海洋国防服务。他在“九五”和“十五”期间,承担了国家计委高技术发展研究项目“国家级海洋自然保护区环境与资源遥感动态监测南麂列岛示范区研究”和国防科工委卫星应用重点项目“长江三角洲地区土地资源遥感动态监测”等研究,推动了我国海洋遥感技术的应用。在他的建议下,2002年解放军总装备部批准了海军首个卫星遥感装备项目的研制,在他的领导下已顺利完成了该遥感装备原型系统的研制。

他把全部的时间都投入到海洋研究和管理中。在他的身上充分体现了新时期科技工作者无私奉献的革命精神和爱党爱国的优秀品质。



李光友 中共党员,现任国家海洋局第一海洋研究所研发中心主任。

曾获国家部委、省、市科技奖8项;国家新技术,新产品发明奖4项;获发明专利5项;申请专利2项;1991年获人事部留学回国后,作出突出贡献者奖章及证书;2001的获全国农业科技先进工作者称号。

他以坚实的生物学专业知识,并较早地运用生化技术,长期致力于海洋生物资源的开发利用研究。他既是优秀学术带头人,又是重大攻坚任务的组织者、领导者,也是国家有关政府、科技部门的优秀咨询专家之一。该同志以科技骨干或首位专家身份,承担和出色完成了国防军工,国家“八五”“九五”“863”“攀登计划B”,以及部委、省市等重大课题20余项。先后在海洋水下工程污损生物防除技术、水产养殖动物生态环境调控技术和鱼虾贝病害免疫防治技术、盐生植物综合利用技术、海洋生物活性物质开发等主要领域开展研究,并均取得开创性研究成果。

早在1967年~1984年期间,他从零开始探索水下兵器中污损生物的防除方法,研制出利用不同酶抑制剂防除污损生物的独特方法,为海军现代化建设作出了开拓性贡献。

他还开创了海洋无脊椎动物(虾、贝类)病害免疫防治新技术,在水产养殖业迅速普及并广泛使用,为水产养殖可持续发展作出开拓性贡献。

他是我国海洋无脊椎动物免疫性研究的奠基人之一,是虾贝类病害免疫防治技术的创始人,是我国这一学科领域中第一位博士生导师。

他开创了新研究领域——海洋极端环境下生物资源的开发利用研究并作出多项具有国际领先或先进水平的技术成果。

在我国为海水农业的首先倡导者,并实施盐碱荒滩整治工程研究,对推动海水农业的发展作出具有战略意义的贡献。

他积极推行产学研相结合,加速科技成果的转化,已取得显著经济效益。他主持完成的多项创新技术成果,已与山东鸿洋神集团、澳柯玛集团等8家企业合作,已取得十数亿元的经济效益。



朱光文 中共党员,现任国家海洋技术中心主任助理,副总工程师,海洋技术发展战略研究组组长,海洋环境观测技术授衔专家。

他1965年毕业于北京大学,几十年来一直潜心于海洋环境自动观测技术事业,为发展我国的海洋高新技术作出了突出的贡献。从80年代起,他主持、组织参加完成多项国家和部委级重大、重点科技研究项目,取得了显著的成绩,获国家海洋局科技进一步一等奖两项。从1992年起,开始策划“863”海洋监测技术主题的立项工作。特别从1996年以来,他全身心地投入“863”海洋监测技术主题的立项论证、项目策划及中心内部“863”项目的技术管理工作。先后主笔完成了“九五”“十五”海洋监测技术主题的战略目标论证和重大项目的立项论证工作。他组织、主持了国家海洋技术中心“九五”“十五”“863”海洋监测技术主题项目的策划立项、投标、方案审查、中期评估及项目管理工作。作为副主编,他承担完成了“863”计划资源与环境技术领域海洋监测技术主题“海洋监测技术成果标准化工程”一书的编写。他主持了多项软科学研究,主要完成“我国管辖海域安全监视与快速反应体系建设预先研究报告”。作为海洋观测技术的资深专家,主笔完成了“我国海洋监测技术发展战略研究报告”,参加完成了国家海洋局职能部门主持和组织的“海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决策支持系统”“海洋科技能力建设”“海洋经济发展与绿色壁垒应对技术研究”等专项论证报告的编写,主笔完成了两项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国家安全重大科技专项备选项目建议书》。主笔完成了“2020年海洋仪器科技发展规划建议”和“资源、能源、海洋科技发展问题”项目建议书。作为海洋技术发展战略研究组组长,编译了近百万字的外文资料,给科技人员和相关人员提供参考,为海洋技术中心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

为表彰朱光文同志取得的显著成绩和作出的突出贡献,从1996年到2003年,多次被评为国家海洋技术中心的先进工作者和优秀共产党员,2000年度和2001年度被评为“杰出贡献者”,2003年度被评为国家海洋局先进工作者,1998年度被评为国家海洋局优秀共产党员,2002年度被国家海洋局通报表扬。



韩庚辰 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研究员、计划业务处处长。

韩庚辰同志自1983年进入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工作以来,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作出了较为突出的工作成绩。

韩庚辰同志在2001年前长期工作在科研业务的基层部门,从事海洋环境化学方向的研究工作,开展大量细致具体的实验室工作和野外工作,主持了包括国家科技攻关项目、863项目、国家计委高新技术项目、国家海洋局青年基金、人事部留学归国人员择优项目、国家海洋局重点业务项目和国际合作项目,总计25项。还参与了“渤海综合整治能力建设”“中国近岸生态监控区业务化监测”等国家海洋局重大业务项目的立项和申报工作。曾在国内外各类学术期刊公开发表科研论文和技术报告总计28篇。并为国家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提供了多篇技术支撑报告。其中由他主持的“海岸带环境污染监测支撑关键技术”(国家九五攻关项目)02—05子专题,其专题获国家海洋局海洋创新成果二等奖;主持编制的《疏浚物分类与评价程序》《疏浚折毒性生物学检验程序》《海洋倾倒区监测技术规程》和《动力学荧光法测定鱼体内EROD活性》均被国家海洋行政主管部门采纳、并作为行业标准和行政管理文件下发执行。

因工作需要,他于2001年调入中心科技业务处,担任该处副处长兼任中心质量管理办公室主任,在协助处主管领导完成中心业务课题管理的同时,主持修订了中心的质量管理管理体系文件,使中心的质量管理工作进入了规范化管理的轨道。主持制定了《中心业务化岗位定量竞聘实施办法》《中心业务化岗位年度考核办法》等中心业务化岗位管理文件,为中心业务化岗位的规范化管理提供了政策依据。

2003年,他经公开竞聘上岗担任中心新组建的计划业务处处长。在新的工作岗位上,他主持制定了《中心科研业务课题管理办法》,并建立了中心科研业务经费IC管理系统,在中心科研业务经费的规范化与信息化管理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缩短了中心经费拨付的周期,提高了工作透明度,并为中心纪监审领导履行其职责提供了便利。



阿东 中共党员,现任国家海洋局海域管理司海域管理处处长。

他1997年7月获北京大学博士学位后,到国家海洋局工作,先后在国家海洋局两个司、四个处工作。该同志政治素质高、工作能力强、勤政务实,工作中思路清晰、考虑问题有独到见解,在海洋功能区划编制审批、海域使用政策法规制定和海域使用监督管理工作中,成绩突出,得到了领导和群众的认可。

为了做到科学决策,他多次召开国务院有关部门、有关研究机构和大学、局属有关单位参加的专家决策机制,就海域管理政策法规和技术规范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进行研讨;为了做好海洋功能区划编制工作,该同志借鉴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工作中的经验和教训,在全国率先提出“海洋功能区划四级编制、两级审批”制度,并组织成立了全国海洋功能区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技术指导组和编制组。

该同志工作6年来,一直负责国家海洋局确定的重点工作任务。为了做好海域使用管理和海洋功能区划这些关系国计民生的大事,该同志到过沿海1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80多个市、县(市、区),并多次深入乡(镇)、村进行调研,在六年间完成了100多篇调研报告,并在有关报刊、杂志上发表了50多篇文章,提出了很多非常有价值的建议。他组织编制了国家、省、市、县四级海洋功能区划,为我国海域使用管理和海洋环境保护工作提供了科学依据;完成了《海域使用管理法》及配套制度建设工作。在海域管理处工作期间,该同志完成4个国务院文件的起草工作,同时负责制定和起草了海域使用申请、审批、使用金征缴等20多个规范性文件和技术规范,为《海域使用管理法》的顺利实施奠定了基础;善于采取多种措施,推动地方海域使用管理工作;组织开展了海域管理宣传教育与培训工作;启动了海岛开发保护管理工作。



刘刻福 中共党员,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环海海洋工程勘察研究院院长、党委书记。

刘刻福同志领导的环海研究院近年来完成科技开发和研究项目近300项,合同额6000余万元。院也由初期只有十几名员工,固定资产不足百万元,发展成为如今拥有60余名员工、技术人才雄厚、仪器设备一流、多门类、多学科的综合性海洋工程勘察与海洋环境研究的现代化科技企业。刘刻福同志也连续6年被评为北海分局优秀干部,1990年被北海分局记功一次,2002年荣立三等功,2003年度被评为国家海洋局先进工作者。

刘刻福心系科技,为振兴海洋经济服务而孜孜求索,他几乎走遍了黄渤海三省一市的涉海单位。他怀着对蓝色国土的情感和科技兴海的愿望,坚持科学观与发展观相结合,科技开发与环境保护相结合的原则,对每一个科技服务项目总是亲自策划,精心组织,注重科学性,严把质量关。正是由于他对海洋事业的执著追求、对质量和信誉的不断进取,使得环海研究院在短短的5年间就在科技振兴海洋经济发展领域成绩突出,在黄渤海区有了一定声誉。

研究院先后完成国内外海洋科技服务项目近300余项,合同额6000余万元。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二等奖3项,三等奖1项。刘刻福同志亲自负责完成的项目50余项,其中“EDC公司CB18—1井场调查项目”和“日照港航道泥沙回淤研究”分别荣获了2001年国家海洋局颁发的优秀勘察设计银奖和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近年来研究院参与完成了“渤海综合整治十五能力建设”“第二次全国海洋污染基线调查(黄渤海区)”“全国海岛、海岸带资源调查(黄海海区)”“南、北极科学考察”“渤海中部大比例尺海洋功能区划”“卫星比对试验”和“126专项调查”等国家重大科技项目,为海洋事业和地方海洋经济建设作出了贡献。



杨小鸣 中共党员,国家海洋局南海分局深圳海洋管理处处长。

她1976年从厦门大学海洋系毕业后,至今在海洋战线上已奋战28年。

从1983年开始,她从事海洋环保、管理工作,曾参与海洋管理书籍《中国海洋倾废》和海洋监察员培训班的教材——《海洋法律法规释义》的编写;她为早期南海区的海洋倾倒区选划做了大量的调研、组织和协调工作,为南海区海洋倾废管理工作奠定了基础;她积极参与南海区的海洋监察员培训工作,为南海区的海洋管理培养了大批执法人员;她在海域处任职期间,积极宣传海域管理法律、法规,积极做好与地方海洋机构的沟通、协调工作,加强了地方海域管理力度。

2002年1月,杨小鸣同志服从组织安排到深圳海洋管理处任处长。两年多来,她迅速转换职能,克服困难,深入调研,很快适应了基层领导工作,并团结和带领全处同志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为基层各项工作开辟了新天地。她凭着丰富的业务经验和法律知识,扎实做好粤东海域海洋倾废管理工作,在管理工作中依法行政,切实为港口企业办实事,妥善处理了港口的疏浚泥倾倒问题。采取岸边、海上巡视和登检倾废船等方式加强执执法监察,积极宣传海洋法规,参与案例分析。加强沟通和协调,并进一步规范了海洋倾废管理和执法监察工作,使管理处树立了良好的行政形象。

杨小鸣同志求真务实,扎根海洋,为海洋环境保护事业无私贡献。在她和其他处领导的带领下,深圳管理处连续四年保持了“南海分局文明单位”的荣誉称号;处党支部被评为分局先进党支部;处领导班子和其本人届中考核获得优秀。杨小鸣同志被评为2000年~2002年南海分局优秀党员行政领导干部、国家海洋局和南海分局2003年度先进个人。



李航 中共党员,中国海监总队执法处处长。

李航自1999年7月中国海监总队组建以来一直担任执法处处长。他恪尽职守,廉洁奉公,作风正派,关心群众,关心集体,在群众中享有较高的威信,在历次考评中均名列前茅,年度考核4年中有3次被评为总队优秀公务员。

中国海监队伍的职能是其开展执法工作所必需的前提和基础,其是否到位直接影响到执法工作的开展,这是中国海监队伍现实作用与长远发展的大问题。李航同志为此承担了大量的具体工作。2001年底,他负责组织起草了国家海洋局的两个文件——《关于中国海监集中实施海洋行政处罚权的通知》《关于启用国家海洋局行政处罚专用章的通知》,这两个文件初步落实了各级海监队伍的主要职责。

李航2001年组织执法处起草了《海洋行政处罚实施办法》。2002年12月,《海洋行政处罚实施办法》以国土资源部部长令的形式颁布,以更高层次确立了海监队伍的执法地位,成为海监执法法制化水平提高的一个重要标志。执法规章制度不仅是海洋执法工作正常开展的必备条件,更是依法执法的重要保障。李航多次走访公安部、国务院法制办等部门,加强沟通,借鉴经验,并积极探索、创新,组织创建和完善了一批适合海洋执法的规章制度。

他团结带领全处人员,认真履行本处职责,并以极大的工作热情,积极参与海监各项综合性工作。总队成立之初,参与了地方海监队伍建设问题的专题调研,并主笔起草了向海洋局党组提交的专题调研报告,得到了局领导的充分肯定;起草了2000年中国海监工作座谈会的主报告和2002年中国海监工作交流会的主报告,这是全国海监系统非常重要的两次会议,对海监工作经验进行了阶段性总结,对海洋执法工作的一些重要理念给予了明确,对全面推进海监工作起了重要作用。

2004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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