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域使用管理工作要点出台

来源:中国海洋报   发布时间:2015-05-20 21:49:59 

海洋财富网综合消息 近日,国家海洋局印发了《2011年海域使用管理工作要点》(以下简称《要点》),对2011年全国海域使用管理工作提出了8个方面共30项工作要点。

《要点》指出,2011年是 “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 《海域使用管理法》颁布10周年。今年,全国海域管理工作总的要求是:以中共中央关于制定 “十二五”规划的建议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重点推进海洋功能区划编制、围填海管理、海域使用权市场化建设、海域整治和修复等4项工作,切实规范海域使用秩序,提高海洋开发、控制、综合管理能力,充分发挥海域管理在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海洋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一、加强统筹协调,完成新一轮海洋功能区划编制工作

(一)完成全国海洋功能区划编制和报批工作。在2002年国务院批准的《全国海洋功能区划》基础上,制定 《全国海洋功能区划 2011年~2020年)》。

(二)完成省级海洋功能区划编制和报批工作。

(三)严格实施海洋功能区划。凡不符合全国和省级海洋功能区划的项目不予受理和审查。

(四)推进海岸保护与利用规划编制工作。利用省级海洋功能区划修编成果,完成海岸保护与利用规划编制工作。

(五)适时启动市县海洋功能区划编制。根据国务院批准的省级海洋功能区划,编制市县海洋功能区划。

二、抓好制度落实,进一步规范围填海管理

(六)完善围填海计划管理制度。出台《围填海计划管理办法》,建立中央和地方围填海年度计划台账管理制度。

(七)规范区域用海管理制度。严格规划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的用海管理,加强对区域用海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管理。

(八)强化重大项目用海审查和监管。制定重大建设项目用海面积控制标准,出台填海项目施工期海域使用动态监视监测方案。

(九)严格审查围填海项目用海。进一步规范申请审批程序,加强对围填海项目的选址、方式、面积合理性、平面设计的审查。

(十)做好围填海项目用海管理和用地管理的衔接。贯彻落实《国土资源部、国家海洋局关于加强围填海造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沿海省(区、市)出台配套实施办法。

三、创新管理制度,规范军事、管道、风电等专项管理

(十一)推动军事用海立法。统筹协调军事用海与其他用海的关系,适时开展军事用海普查登记试点工作。

(十二)规范风电用海审查。严格执行《海上风电开发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加大风电项目用海的审查力度,引导海上风电项目建设向离岸、深水发展。

(十三)开展海底管道及海上人工构造物立法。加强对特殊类型用海进行管理,制定海上人工构造物管理规定。

四、推行海域资源市场化配置,提高海域国有资产价值

(十四)加强海域使用权登记管理。逐步实施各级海洋行政主管部门专人负责的海域使用权登记岗位责任制。

(十五)建立海域评估管理体系。深化海域评估理论研究,组织制定海域评估报告编写大纲和技术要点。

(十六)依法推行海域使用权招标拍卖。

(十七)规范海域使用权流转工作。

(十八)加强海域使用金的征收管理。未及时足额缴纳的不予登记发证。严格海域使用金减免,规范减免程序,避免国有海域资产流失。

五、推进技术支撑体系建设,提高海域管理的保障水平

(十九)实现海域动态监视监测系统业务化运行,切实发挥系统在海域管理与执法工作中的技术支撑作用。

(二十)开展卫星遥感、航空遥感和地面监视监测。丰富海域使用动态监视监测成果,提升海域管理决策科学化水平。

(二十一)加强海域使用权证书管理。完善国家、省、市三级海域数据库。

(二十二)提高海域使用论证质量和水平。提高论证和评审工作质量,规范论证行业市场秩序。

六、开展海域海岸带整治与修复,提升海域空间资源价值

(二十三)实施好2010年海域海岸带整治与修复项目。根据每个项目的进展,集中开展一次实施情况大检查,及时总结经验,发现和纠正问题。

(二十四)编制海域整治与修复规划。明确海域海岸带整治项目的位置、类型、内容、规模、措施及目标,提出年度实施计划。

(二十五)组织上报2011年海域海岸带整治项目。对沿海市县上报的项目认真组织筛选,突出整治与修复的重点区域。

七、创新宣传形式和手段,做好 《海域使用管理法》颁布实施10周年总结表彰活动

(二十六)开展 《海域使用管理法》颁布实施10周年宣传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和手段,增强宣传效果,进一步增强依法用海、依法管海意识,为 《海域使用管理法》的贯彻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和舆论环境。

(二十七)总结表彰海域使用管理先进单位和个人。

八、推进依法行政,全面提高海域管理的能力和水平

(二十八)加强和改进制度建设。探索建立海域管理督查制度,加大对热点难点问题的督办,及时发现和制止违法违规问题。

(二十九)继续开展海域管理干部培训。提高管理者的业务能力和水平,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服务好、执行力强的海域管理干部队伍。

(三十)加强海域管理领域的反腐倡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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