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沿海地区独特的动力地貌蕴育了大量的沿海滩涂。
海洋财富网综合消息 经江苏省政府同意,近日,江苏省政府办公厅转发了《江苏沿海滩涂围垦开发利用规划纲要》(以下简称“规划纲要”),确定在规划期到2020年的沿海滩涂围垦开发中,必须优化农业、生态、建设3类空间,坚持可持续开发,确保3类空间落实到沿海围垦区;坚定守住围垦区内20%生态用地的“红线”。
江苏省政府指出,实施沿海滩涂围垦开发,是国务院批准的《江苏沿海地区发展规划》提出的重大战略任务目的在于科学开发沿海滩涂资源,着力提高滩涂资源开发效益。
未围滩涂面积占全国1/4
紧偎南黄海的江苏省,海岸线长约
为充分利用沿海滩涂,江苏省在沿海滩涂开发上,经历了兴海煮盐、垦荒植棉、围海养殖、临港工业等利用方式,开展了较大规模的滩涂围垦开发活动。到目前为止,已框围滩涂207个垦区,总面积达412万亩。
多年来,江苏省通过滩涂围垦,增加了大量土地,已形成各类农业用地约209万亩,其中增加耕地86万多亩。建设了海淡水养殖、工厂化设施养殖、粮棉种植、畜牧业及林业生产基地,特别是“九五”以来实施两轮百万亩滩涂开发工程,有效增加了农业供给,推进了港口建设和临港产业发展,有力支持了沿海地区经济发展。
但是,在沿海滩涂围垦中,还存在三大问题:
一是滩涂围垦开发利用效率有待提高。沿海滩涂开发多为传统的种植、养殖业,开发层次不高、利用方向单一,资源综合利用效率不高;二是滩涂围垦开发利用机制有待完善。缺乏总体规划引领,政府调控力度不够,管理不规范,有效的投融资机制尚未建立;
三是沿海生态环境保护有待加强。对围垦造成的生态环境影响重视不够,保护措施不力,近海生态环境问题日益突出,对滩涂资源的持续利用和滩涂经济的持续发展带来直接影响。
新一轮滩涂如何围垦?
伴随着江苏沿海开发的紧锣密鼓声,江苏省新一轮的沿海滩涂围垦开发也在跃跃欲试。
为确保这次围垦开发“不走样”,“规划纲要”提出,要紧紧抓住江苏沿海开发上升为国家战略和长江三角洲区域经济一体化加速推进的重大机遇,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政府推动、市场运作,园区模式、综合开发”的总体要求,实行“先规划后围垦、先定位后建设、先试点后推广”的开发方针,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推进沿海滩涂围垦综合开发。
“规划纲要”明确提出了围垦开发的三大原则:首先是科学开发。要遵循海岸演变自然规律,在不破坏生态环境、不改变辐射沙脊群总体动力格局、不妨碍入海河口泄洪排涝能力的前提下,科学确定滩涂围垦区块、时序、围垦方案,制订开发利用详细规划,按照规划组织开发;
二是综合开发。促进港口、产业、城镇联动发展,建设临港产业、绿色城镇,形成沿海开发的重要节点;以园区模式进行开发,促进产业集聚发展,提高滩涂围垦开发利用水平;优化农业、生态、建设3类空间,突出主体功能,实行融合开发;
三是可持续开发。坚持人与自然和谐、陆地与海洋统筹、产业布局与生态保护协调,实现开发与保护双赢。加强生态建设,维护自然保护区生态功能,注重河口开发利用与保护协调;加强环境保护,提高产业项目环境准入标准,注重发展循环经济,有效保护海岸和近海海洋环境。
140万亩围垦滩涂建什么?
“规划纲要”明确了沿海滩涂围垦目标:2010年~2020年,江苏沿海滩涂围垦总规模为270万亩。第一阶段为围垦滩涂60万亩,建设8个省级滩涂围垦综合开发试验区,探索形成滩涂围垦开发新机制;第二阶段,围垦滩涂70万亩,全面实施园区式综合开发;第三阶段,围垦滩涂140万亩,将沿海滩涂建成新型港口工业区、现代农业基地、新能源基地、生态休闲旅游区和宜居的滨海新城镇。
“规划纲要”指出,在实施沿海滩涂围垦目标中,要注重生态保护,结合国家和省级自然保护区及河口治导线的要求,在珍禽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及麋鹿保护区向海一侧不进行围垦,原则上不在河口治导线范围内布局围区;边滩匡围采用齿轮状布局,增加海岸线长度,以有效地保护海洋生态。
在现代农业综合开发区中,要大力发展设施农业、生态农业、观光农业、特色农业等,实施成片开发,推进规模化生产、产业化经营、公司化管理,建设商品粮、盐土农作物、生物质能作物和海淡水养殖基地,延伸农业产业链,发展农(水)产品加工业,把沿海滩涂建成我国重要的绿色食品基地和观光生态农业产业基地。
在生态旅游综合开发区中,要加强沿海防护林、护岸林草、平原水库、湿地等建设,充分利用沿海特有的海洋、湿地、文化等旅游资源,大力发展滨海旅游业,择优布局旅游度假区,建设生态旅游示范区。
在绿色城镇综合开发区中,要推进临海城镇建设,促进人口集聚,提升支撑服务功能,建设低碳、绿色新城镇,提高人居适宜性。发展临港配套产业,建设循环经济产业园,提高滩涂开发的层次和水平。
20%生态用地是底线
“规划纲要”要求,在江苏沿海滩涂围垦开发中,确定要60%用于农业、20%用于生态、20%用于建设的总体比例要求,确保三类空间落实到具体围区。到2020年,围区农业、生态、建设用地要分别为94.4万亩、33.2万亩、38.4万亩,分别占56.9%、20%、23.1%。
“规划纲要”强调,在沿海滩涂围垦开发中,要对盐城珍禽国家级保护区和大丰麋鹿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启东长江口北支河口湿地等省级自然保护区实施严格有效的保护,不在核心区与缓冲区进行滩涂围垦,在实验区内控制滩涂围垦规模,留足生态空间,依靠生态系统自然演替规律,形成新的湿地生态系统,维护海岸生态平衡。
要切实加强围垦区块环境保护,鼓励发展生态循环农业,实施集约化、生态化种植与养殖,适当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增加农作物秸秆还田和有机肥施用量,并通过发展循环农业,降低规模化畜禽生产与水产养殖等产生的农业面源污染。加强滩涂综合开发示范区的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工业和城镇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网建设,加大工业废弃物和生活垃圾综合利用力度。
积极引入低污染工业项目,推进发展循环经济,减少污染物排放。提高产业项目环境准入标准,严格控制生产力低下、工艺落后、科技含量不高、物耗能耗大、污染物产生量较高的项目。
同时,要建立围垦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在围区开发利用规划、项目可行性研究和项目实施中,注重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坚持先评价后建设,最大限度减少围垦开发建设行为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及造成的不良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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