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今年4月《福建省海监岸线巡查工作制度》实施以来,福建省各级海监机构按照中国海监福建省总队的部署,全面强化岸线巡查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为了进一步提高岸线巡查工作的效率,福建省总队加大督查力度,采取四项措施,力促岸线巡查工作的开展。
福建省总队根据各支队申报的海域岸线巡查计划,与各支队、大队共同开展海域岸线巡查,先后与宁德、福州、泉州、漳州市支队及其辖区海监大队,联合巡查了宁德三都澳、福州闽江口、长乐、石狮、东山、诏安、云霄等县(市)辖区沿海岸线及附近海域。一方面,核实群众举报的违法用海案件,并及时汇总当天巡查发现的涉嫌违法用海行为,予以核实处理;另一方面,通过与基层海洋监察员座谈,总结岸线巡查工作经验,解决岸线巡查工作中存在的难题,进一步规范岸线巡查的台账记录、报表等有关制度。
其次,为全省25艘海监执法船艇全部配置手机全球定位系统移动终端。福建省总队要求,全省各支队和大队开展岸线巡查时应及时向省总队报告,省总队通过全球定位系统平台及时掌握各海监执法船艇岸线巡查的动态信息和第一手资料,逐步建立起全省执法船艇岸线巡查档案。
另外,福建省总队不定期对各支队、大队海监巡查工作的台账进行核查,并加大监督检查的频率,要求下属各海监队伍按时完成省总队规定的巡查工作量。
最后,福建省海监总队要求,各支队、大队要尽快建立、健全辖区内岸线影像资料。各支队、大队在日常巡查过程中,要收集辖区海域岸线基本资料并拍摄影像资料,整理、编辑两年来中国海监飞机入闽巡航的航拍资料,建立、健全辖区内岸线影像资料,为今后进一步提高岸线巡查工作效率,推进福建省的海监执法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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