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英民同志在全省海域使用规范化管理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

来源:海上山东   发布时间:2015-05-21 04:19:47 

同志们:
今天的会议,是经过省厅研究同意后召开的,会议开的很好,大家畅所欲言,我听了有关情况交流和发言后很受启发。诗成同志的讲话我完全赞成,他对海域管理形势的分析是切合实际的,对规范海洋管理重要意义的认识比较到位,对海域论证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点的也比较透彻,特别是针对这些问题采取的一些政策措施和解决的办法也是可行的。座谈研讨海域使用规范化管理是非常重要的,题目出的很好。近年来,全省海域使用管理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正在逐步走上法制化、规范化轨道,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不容忽视。当然这些问题是发展中的问题、工作中的问题,需要我们在工作中、在实践中研究解决好。为了切实做好我省的海域管理工作,下面,我就有关问题讲几点意见:
一、要充分认识海洋管理工作的艰巨性,提高责任感和紧迫感
目前,在海洋综合管理方面,国家有《海域法》和《海环法》两部法,我省有《山东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和《山东省海洋环境保护条例》两个条例,另外还制定印发了一系列规范性文件。海洋从没人管到管起来,是历史性的进步。多年来,在省委、省政府和国家海洋局的正确领导下,在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和各海洋技术部门的支持下,全省各级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共同努力,认真实施“海上山东”建设战略,坚持“依法行政、规范管理”的指导思想,立法先行,全面落实《海域法》和《山东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使全省海洋管理的法制建设不断加强,海域有偿使用制度不断完善,海洋功能区划制度全面建立,初步建立起了海域使用管理技术支撑体系。我省的海洋立法工作、海洋功能区划工作、海域使用审批管理等都走在了全国前列,为此山东连续两年被国家海洋局评为“全国海域使用管理先进单位”。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各级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共同努力的结果,更是与全省各海洋教学、科研、技术支撑单位的鼎力支持是密不可分的。
但是我们也必须看到,整体上讲我省海洋管理仍处于发展阶段,有些工作刚刚起步,有些措施没有跟上,面临的形势和任务还比较繁重。突出表现在全社会的海洋国土意识比较淡薄,海洋开发利用活动比较混乱,生态环境恶化的势头仍未得到有效遏制等问题在沿海地区不同程度地存在,海洋规划、海域使用论证、海域使用招标拍卖等配套制度建设还不完善,还不能适应海洋综合管理发展的需要。这一些都严重制约了我省从海洋大省向海洋经济、海洋管理强省的跨越。有问题不要紧,大家集思广益研究解决办法、采取措施,在解决问题中不断前进。

因此,我们必须提高认识,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制度建设,以科学的发展观为指导,努力做好海洋综合管理工作。这样才能不辱使命,行使好主管海洋事务的职责。
二、认真贯彻落实好国务院24号文件,全面提升我省海洋管理工作地位
最近,国务院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海洋管理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对加强海洋管理工作做出了十六个方面的具体规定,省厅正在组织制定贯彻实施意见,争取省政府转发沿海各级政府。国务院通知明确要求依法审批海洋开发利用活动,从严控制围填海和开采海砂,强化港口码头建设监管,加强海洋环境保护、治理,加强近海捕捞和海水养殖管理等项工作。这一文件的出台,可以说把海洋管理工作推上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各地、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文件的重要性,组织好学习和宣传,把通知作为海洋管理的纲领性文件,与《海域法》、《山东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和《山东省海洋环境保护条例》结合起来,一并抓好贯彻落实。海洋管理工作是新事物,要切实树立海洋部门管海的权威,要科学管海,我们的海岸带是非常宝贵的资源,同志们一定要树立海洋资源有限的观念,切实以科学的发展观指导海洋资源开发活动,做到海洋的可持续利用。要尽量控制填海,少破坏自然岸线。海洋管理工作的目标要调整到有利于落实科学的发展观、有利于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和海洋资源的可持续开发利用上来。
三、努力做好海域使用论证工作,强化海域使用规范化管理
对于海域管理工作来讲,海域使用论证是切入点,海域使用论证工作要前置,切实起到把关的作用。海域使用论证工作是规范海域使用管理的重要环节,也是各级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海域使用的基础条件,更是《海域法》做出的法律规定。几年来,我省海域使用论证工作通过各级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和各论证资质单位的共同努力,在论证工作方面积累了一些经验,初步建立了一系列规章制度,为政府依法审批海域使用提供了科学依据,做出了贡献。但是,随着海洋经济的发展,特别是围填海工程项目的增多,出现了论证不全面、只图数量不讲质量、论证简单化、超越论证资质资格开展论证以及收费不规范等等问题。特别是在海域使用论证中,只重视可行性论证,而忽略了不可行性论证,长期下去是必然要严重影响政府审批海域使用的科学性和公正性,将造成审批用海的严重失误。大家对此要有足够的重视,把海域使用论证工作作为用海者科学用海、管理者科学决策的基础依据来对待,海洋行政主管部门严把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的评审关,论证资质单位严把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编写质量关。同时,加强制度建设和论证队伍培训,把海域使用论证的具体范围、条件、程序、收费和论证人员资格培训等制度化,为依法行政、深化海域使用管理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切实提高海域使用规范化管理水平。
同志们,海洋管理工作是一项崭新的事业,让我们共同努力,从健全完善制度上入手,在建立监督机制上下功夫,提高海洋管理的权威,为保障海洋资源与环境可持续利用,保持海洋经济协调、快速、健康发展,实现海洋管理工作的统一、规范、有力做出应有的贡献。

2004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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