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财富网综合消息 2010年,辽宁省长海县海域使用金征收额首次突破亿元大关,总量达1.138亿元,其中,年度征缴1.1亿元,清欠376.8万元,刷新了该县海域使用金年度征缴额的历史纪录。
针对全县岛屿分散、涉海业户多、分布面广等不利因素,长海县海洋与渔业局首先积极发挥县、乡、村、居民组4级征缴网络的作用,做到责任征缴,采取时间划段、乡镇划片、定期调度、责任到人的方式,抓好征缴和清欠环节的工作。其次,通过新闻媒体公告、公示和印制海洋法律法规小册子等多种形式加强宣传。仅印制海洋法律法规小册子便达6000套。再次,建立征缴制约机制。凡是领取海域使用权证书的,必须缴纳海域使用金,否则不予发放;凡是欠缴海域使用金的,对其证件续期、变更、转让、贷款抵押登记等不予受理;凡是欠缴海域使用金或有欠缴记录的,对政策型项目不予支持。
另外,组织龙头企业在虾夷扇贝苗种组合和产品收购上予以配合,业户若要参与苗种组合,必须不欠缴海域使用金,否则不予列为组合对象。最后,通过宣传解释和说服动员等措施,提高海域使用金的清欠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