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天津市海洋防灾减灾工作的通知

来源:人民网   发布时间:2015-05-20 21:54:20 

各有关单位:
近日受强降雨天气影响,甘肃、四川等省份接连发生特大山洪泥石流灾害,造成严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8月14日下午,回良玉副总理主持召开全国进一步防御洪水地质灾害工作紧急电视电话会议,传达贯彻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重要指示精神,分析当前防汛抗洪救灾形式,研究部署全国洪水地质灾害防御工作,并就做好台风防御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紧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国家海洋局发出紧急通知,要求沿海地方有关部门和涉海企事业单位一定要高度关注减灾防灾工作,强化应急预案的管理,开展灾害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工作,进一步做好海洋减灾防灾工作。现就我市海洋防灾减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刻认识当前海洋防灾减灾工作的严峻形势
随着今年8月拉尼娜事件的正式形成,预计未来生成和影响我国的热带气旋个数将接近常年,且不排除有超强台风形成及台风北上的可能性。同时,近期全球各海域海底地震活动频繁,存在引发海啸并影响我国的可能性。因此,各单位要深刻认识当前海洋防灾减灾工作的严峻形势,对可能发生的海洋灾害予以高度警惕,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安排做好各项海洋防灾减灾工作。
二、进一步完善海洋灾害应急预案
涉海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海洋灾害的应对工作,认真落实本单位海洋灾害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明确各类海洋灾害的应急响应启动标准、程序和处置措施,适时组织开展海洋灾害的应急演练,确实做到任务分解到岗,责任落实到人,确保海洋灾害应对工作反应迅速、措施得当、职责明确、运转高效。
三、密切关注海洋灾害预警报信息
灾害应急响应期间,我局和市海洋环境监测预报中心通过手机短信、滨海三区有线电视台以及传真等形式发布的风暴潮、海浪等灾害预报警报信息,并及时转发国家海洋预报机构的重大预报预警信息。各涉海单位要对上述信息予以密切关注,及时转发至相关部门并适时启动应急预案,切实做好海洋灾害应对工作。
四、开展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工作
各单位要针对本单位职责范围内沿海村镇等人员聚集区和港口、防潮大堤、沿海公路、化工园区、围海造陆集中区域等受海洋灾害影响并可能引发严重次生灾害的重点防护目标,迅速开展海洋灾害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工作,确保不留任何死角。对发现的各类隐患点要制定专门的应对措施,做好风险防范工作。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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