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财富网综合消息 继去年11月15日出台 《关于进一步加强福建省近岸海域海洋环境保护的实施意见》之后,福建省政府近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加强近岸海域海洋环境保护的六大具体措施。
首先,将加快建立健全海洋环保法规与规划体系。争取将 《福建省海洋环境保护条例》修订列入今年省人大立法计划,努力促成 《福建省海洋环境保护规划》的批准实施,尽快完成 《福建省海洋功能区划》修编报批,研究制定 《福建省海洋生态损害赔偿办法》 《福建省海洋污染溯源追究管理办法》 《福建省 “十二五”近岸海域污染防治规划》。其次,加强环境污染整治和海洋生态修复力度。在重点海湾、河口和渔业养殖集中区采取退堤还海和截流治污、红树林扩种、污染物回收、调整养殖集中区养殖密度等措施。第三,鼓励和倡导科学用海。严格控制海湾内填海造地,引导鼓励湾外围填海造地;积极指导沿海各市政府开展区域用海规划工作;严格涉海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第四,完善突发性污染事故和海上灾害应急机制。开展防范海域污染风险的研究,完善海洋灾害以及突发性海洋环境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第五,加强和完善与涉海部门合作联动机制。促进近岸海域污染防治和陆域、流域环境保护相衔接,推动沿海各级海洋部门与环保部门建立协调机制,与海事等涉海部门加强合作。第六,加大海洋环境保护宣传力度。对临海企业法人代表和员工开展专题培训,每年组织全省沿海中小学和高等院校学生、新闻媒体记者、海洋环保志愿者等开展 “海上环保行”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