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建言推政府大手笔 福建大力建海域"蓝色家园"

来源:人民政协报   发布时间:2015-05-20 22:05:55 

海洋财富网综合消息 “要进一步有效控制近岸海域海洋环境污染,切实保护海洋生态系统,建设海域清洁、环境优美的‘蓝色家园’。”福建省政府日前下发了进一步加强该省近岸海域海洋环境保护的实施意见。这份文件的出台,凝聚着福建省政协委员的心血。

近年来,福建省积极实施建设海洋经济强省战略,海洋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但随着全省沿海地区经济的快速发展,近岸海域生态环境保护也出现了海域环境总体污染趋势尚未得到有效控制、近岸海域局部区域生态系统遭到严重损害、防止海洋污染应急能力薄弱、海洋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等问题。

今年6月,福建省政协副主席李祖可、邓力平带领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的部分委员赴泉州市开展“近岸海域环境状况”视察活动。视察团听取了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和泉州市负责人的情况介绍,并实地视察了泉州湾洛阳江河口红树林等11个点。视察团根据了解掌握的情况,形成了《关于加强我省近岸海域环境保护的视察报告》,对进一步加强福建近岸海域环境保护与治理提出了6点建议。福建省委书记孙春兰、省长黄小晶分别在省政协送阅件上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全省各市和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近岸海域环境的保护,深入研究政协建议。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近岸海域海洋环境保护的实施意见》,在11月召开的省政府常务会议上研究通过。《实施意见》明确提出了要完善近岸海域海洋环境保护法规政策体系,建立近岸海域海洋环境保护协调合作机制,加强污染物排海控制,开展近岸海域生态保护、修复与建设,提升近岸海域海洋环境监管能力,强化近岸海域海洋环境保护的保障工作等6项措施。

“省政协委员对海洋的保护和开发提交的提案较多,社会各界对近岸海域环境保护工作也很关注,纷纷建议政府加大近岸海域环境保护力度。”据福建省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负责人介绍,在即将召开的省政协十届四次会议上,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还将承办“加强近岸海域环境保护”专题协商会,进一步推动省政府有关近岸海域海洋环境保护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积极发动和引导社会各界人士共同参与近岸海域环境保护,推进建设海域清洁、环境优美的“蓝色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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