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海洋功能区划局部修改方案听证会举行
听证会现场
听证代表发言
海洋财富网综合消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国家海洋局《海洋功能区划管理规定》、《海洋听证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促进海洋领域重大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
现行《山东省海洋功能区划》经国务院批准从2004年开始实施,随着全省经济社会的迅速发展,已不能适应转方式、调结构、打造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的需要。本着有利于经济与社会可持续发展、有利于保护海域资源和生态环境、有利于集中集约利用海域资源、有利于相邻海域的功能协调、有利于涉海规划间相互衔接等原则,省海洋与渔业厅委托国土资源部海洋地质研究所组织开展了五个片区海洋功能区划局部修改工作。
参加听证会的代表对五个片区海洋功能区划修改表示理解和支持,同时就海洋功能区划与相关规划之间的协调与衔接问题、处理好渔业用海与工业城镇用海关系问题、和谐海洋建设问题等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建议。
参加听证会的有省直相关部门、沿海地市海洋与渔业部门、沿海相关县(市、区)政府、海洋与渔业部门、利益相关方的渔民、企业人员共80余人,其中正式代表39人,体现了广泛性和代表性。此次听证会是我省举行的首次海洋功能区划听证会,气氛活跃,紧张有序,对于一些热点问题经过激烈质询答辩,加深了共识。与会代表从不同角度阐述了各自的观点,对于进一步优化局部海域海洋功能区划方案具有重要决策参考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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