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财富网综合消息 为了贯彻 《海岛保护法》,加强对河北省海岛及其周边海域生态系统的保护,合理开发利用无居民海岛自然资源,维护国家海洋权益,根据国家海洋局及中国海监总队、中国海监北海总队的部署,河北省组织实施了无居民海岛执法检查专项行动。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制订行动方案。
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河北省海洋局成立了以王保民局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河北省国土资源厅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明确了职责分工,此次行动由河北省海监总队牵头实施,在建立海岛信息档案工作过程中,海域管理处给予配合;在海岛周围巡航时,海洋环境处参加,必要时由技术支撑部门协助,政策法规处在对违反 《海岛保护法》的行为进行查处时提供法律政策支持,宣传中心在行动的重要环节进行采访宣传。
二是统一部署,分步实施。3月底前,传达北海区会议精神,研究部署行动方案;
5月上旬,河北省海洋局组织了 《海岛保护法》及执法检查有关业务培训。此次培训是中国海监河北省总队全年培训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省市县三级海监队伍中的70余名执法业务骨干参加了培训。中国海监总队、中国海监北海总队的领导莅临河北指导培训。通过培训,明确了检查内容及方法,提出了技术要求,为完成好河北省海岛执法检查任务奠定了基础。5月中旬,执法检查组收集海岛有关资料,准备执法装备、设备和有关材料。5月下旬~6月底,执法检查组组织开展海上巡查巡视及登岛执法检查。将所有海岛按照未开发和已开发分为两大类,检查也分两个阶段进行。6月上旬之前,检查未开发海岛;6月中旬~7月上旬检查已开发海岛。其中检查未开发海岛5次,检查已开发海岛4次。
三是部门协调联动,保障措施到位。注重加强与新闻单位的联系和交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在启动仪式、重要的执法监督检查等环节上,主动邀请国家、省、市、县新闻单位对本次行动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宣传报道,扩大了社会影响,提高了公众认识,形成了人人关注海洋事业发展、自觉支持海岛保护的良好氛围。各级海洋行政主管部门高度重视,均派出人员参加执法行动,充分保障执法行动所需的船艇、车辆及取证设备。建立了报告、通报制度,各市海监支队均于每旬最后一个工作日15∶00之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执法行动进展情况,河北省海监总队汇总后两个工作日内编发 《执法通报》并报告北海区总队。
执法检查组还对在联合检查行动中发现的涉嫌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及时上报,经会商研究后确定查处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