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海岸保护与利用规划试点工作开始

辽宁、江苏、海南三省(区)被列为试点省(区)

来源:江 迅   发布时间:2015-05-21 03:57:21 
8月16日,全国海岸保护与利用规划试点工作会议在南京召开。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国家海洋技术中心、国家海洋局第一、第三海洋研究所以及辽宁、江苏、海南三个试点省海洋与渔业厅(局)的分管领导和技术单位的代表共30人参加了此次会议。国家海洋局海域管理司司长于青松到会并讲话,会议由国家海洋局海域管理司阿东副司长主持。

会议讨论了《海岸保护与利用规划编制技术方案》(讨论稿),认为海岸资源是海域的组成部分,也是海洋经济活动的重要载体。海岸开发利用必须坚持科学发展观,海岸保护与利用规划就是根据海洋功能区划,对邻接海岸线海域的保护和利用从其自然属性和经济发展要求出发进行科学规划,明确各岸段的使用类型,并提出必要的保护利用管理措施。规划的成果包括规划文本、规划证明、规划图和研究报告等。各省规划拟由省人民政府和国家海洋局批准执行。

于青松司长在讲话中强调指出,编制海岸保护与利用规划要准确把握规划原则,突出科学用海思想,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密切配合,切实保证规划成果质量。(江 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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