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开展极地科学考察已26年,26年来随着我国开展南北极地区对全球变化的响应与反馈作用研究的不断深入,所进行的多界面、多尺度、多学科的综合考察取得了丰硕的成果,积累了大量珍贵的极地样品和极地数据。
而2003年国家海洋局颁布的 《中国极地科学数据管理办法 (试行)》 ([国海发2003(14号)])中,没有涉及到样品的管理,因此亟须配套有关管理办法,增强对极地科学考察中产生的极地样品的管理。
同时,近年来,中国极地研究中心承担的科技部极地标本资源共享平台建设项目已完成对极地陨石、生物、地质、冰芯和沉积物样品标本的整合、整理和数字化表达工作,为极地样品的管理提供了平台基础。
新颁布的管理办法增加了对极地样品管理的规定。该办法明确了极地样品的定义、归属,突出了极地样品管理的目的、权限、职责,规范了极地样品提交、保管、使用引用及保护期的设定,强化了极地样品管理奖惩措施等约束机制。这些修订不仅可使我国的极地样品和数据管理能与国际接轨,而且有利于极地样品和数据的管理有据可依,适应了极地科技资源统筹规划、集中保存、科学管理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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