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卫视10月27日《凤凰全球连线》,以下为文字实录:
卢琛:我们似乎听得出来,日本的菅直人政府在APEC之前之后,可能他的对华政策会有一些明显的调整,到每年可能迫于国内的各方压力会有进一步的调整,我想请刘教授对此也评说一下,因为我们注意到,包括像日本所属的经济专属水域这一部分,它其实有非常完整的立法,之前它是有特定的离岛相关立法,然后计划2020年有开采稀有金属的战略保护法,现在这个新的法律还在制订当中,有可能在明年要提交的例行国会要进行审议,所以我们想知道这样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对比中国来说您认为应该要对此有些什么样的应对?
刘江永:我想法律是一个政府在确保本国的利益,它是一种手段,并不是说所有的法律都是非常非常天真无邪的,没有正当的,有的时候有一些国家它就是利用《国际法》,或者是《国际法》当中存在多种解释,去损及别人的利益来谋求本国的利益,所以在这个问题上,我们要特别注意研究国际法,以及如何处理好中日两国之间的关系。
那么从目前来看在中国的东海,这个地区中日至今还没有划定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而且双方就划界的标准各执一词,还没有达成一致,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日本单方面擅自,就是按自己所谓国内法,我认为不管它制订什么样的法律,如果涉及到中国自身的划界的标准或者是原则,就会和中国发生对立,这个我认为是双方应该避免的。
但是如果日方做出这种动作,我认为首先中方考虑也是以法对法,也要考虑在国际法上如何来进一步的解释,或者说明这方面的中国的立场。
比如说关于东海地区,日本现在酝酿出台的法,我认为他主要是考虑到海底的资源,特别是一些稀有金属也包括油气资源,但是如果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规定,一个国家如果这是如果它拥有200海里专属经济区,那么200海里专属经济去包括海洋中的生物,也包括底土和地下资源,但是它在规定开采底土和底土以下资源的时候,要遵循大陆架公约有关规定,也就是可以理解,如果涉及到海底资源的开发,就要考虑大陆架公约的规定是优先的,如果从这个角度来看我认为中国的大陆架,实际上是从中国的沿海一直向冲绳海槽延伸,这是东海大陆架一个大陆坡。
所以在东海大陆架问题上中国是具有明显的优势,而且根据联合国海洋法以及大陆架公约的规定,大陆架不需要谈判,是一个国家领土在海底的自然延伸,它可以达到200海里,如果是在2500米水深以上,就是不比它再深的情况下,还可以自动延长100海里,所以从这个意向讲我认为中国可以和日本进一步在法里,在有关谈判的原则以及双方愿意达成共识的基础上,争取求同存异,使双方不是在这个地方对抗,而是争取合作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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