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海洋(002086)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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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时间:2010 年 10 月27 日上午9:00
(二)召开地点:烟台市莱山澳柯玛大街18 号公司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现场投票方式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主持人:董事长
(六)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7 人,代表 74,065,406 股,占公司发行在外股份总数的 30.37%。其中:有限售条件的股东及代理人1 人,代表61,000,000
股,占公司发行在外股份总数的25.02%;无限售条件的股东及代理人6 人,代表 13,065,406 股,占公司发行在外股份总数的 5.35%。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四、会议表决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表决结果:74,065,406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0 股反对;0 股弃权。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对公司201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并发表如下结论意见:本所律师审查后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的上述决议均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与本次股东大会相关的文件备置于公司证券部,供投资者及有关部门查阅。
特此公告。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 年 10 月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