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持续恶化的海洋环境 长三角地区能否合作治海

来源:汪林义   发布时间:2015-05-21 03:58:03 
自2002年10月长三角地区提出合作治海的理念,至今已有近5年时间。然而,面对持续恶化的海洋环境,合作治海的行动却缓慢难行。有没有办法改变这种状况呢,这已成为近期人们议论的一个热门话题。

长三角近海海洋环境持续恶化

今年6月底,浙南海域暴发了一次大范围赤潮,使一些渔民遭受了不小的经济损失。据了解,长三角海域今年上半年发生的赤潮达20次。海洋污染再次敲响生态警钟。

据年初披露的《中国海洋环境质量公报》,2006年苏浙沪海域未达到清洁海域水质标准的面积约50470平方公里,比2005年增加4030平方公里。严重污染海域主要集中在长江口、杭州湾和宁波近岸,主要污染物是活性磷酸盐、无机氮等。

国家海洋局东海分局环境保护处处长吴振南告诉记者,陆源排污、滩涂围垦、长江来水量,以及海洋工程建设等是造成长三角海域污染的主要因素。“近年来,长三角的近海污染不好说加重,但肯定没有减轻。”他说。

国家海洋局的监测数据显示,2006年浙江入海排污口中超标排污口所占比例为82.4%,江苏超标排污口所占比例为64.5%,上海市超标排污口所占比例为100%,实施监测的19个入海排污口全部超标。

长三角近岸生态已不堪重负。国家海洋局去年对长三角三个生态监控区的监控数据表明,苏北浅滩和长江口的生态环境处于亚健康状态;杭州湾生态监控区生态系统处于不健康状态,这一区域水体呈严重富营养化状态,全部水域无机氮含量劣于四类海水水质标准。

长三角合作治海缓慢难行

面对近海环境不断恶化的趋势,长三角地区也意识到合作治海的必要性。2002年10月,由国家海洋局东海分局牵头,苏浙沪三方海洋主管部门首次就长三角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合作事宜进行了协商。此后,三方每年都有一些合作治海的动作。

然而,几年下来,长三角合作治海并没有取得实质性进展。国家海洋局第二海洋研究所研究员许建平说,合作治海难以推进,一方面在于目前以GDP为中心的政绩观还难以改变,一些地方为了保证本地区GDP的高增长,往往以牺牲环境为代价;另一方面,一些地方领导观念落后,总认为海洋自净能力强,污染一下也没事。此外,整治近海污染也不是苏浙沪所能完成的任务。如近海污染物多数来源于长江,而整治长江需要一些内陆省市的配合。

在苏南地区采访时,一位地方环保局的负责人告诉记者,为节省治污经费,当地曾打算将境内污水由浙江境内的污水管网直接排入大海。只是由于浙江方面没有同意,才只好作罢。

长三角合作治海须建立相应机制

一些海洋问题专家指出,针对长江口、杭州湾等具有区域特点的重点海域的污染防治工作,必须通过区域环境合作机制的实施,才能有效解决海岸、海域和流域间的环境问题。

专家表示,在整治近海污染问题上需要纠正两种倾向:一种是盲目乐观,认为海洋自净能力强,污染一下不算什么;另一种是消极等待,认为整治近海污染工作量太大,不容易见成效,还不如把力气花在整治内河和湖泊污染方面。

实际上,近海污染问题已逐渐成为限制长三角区域经济发展的“瓶颈”。有关方面正在努力改变这种现状。苏浙沪三地政府目前已修订完成《长三角近海海洋生态环境建设行动计划纲要》。《上海海洋经济发展“十一五”规划》中也明确提出,到2010年,陆源主要污染物排海量比2005年减少15%,并提出要“加强与长三角地区在海洋生态环境建设和污染治理方面的合作。”

许建平说,整治近海污染,需要控制入海污染物总量,调整沿江、沿河和沿海地区的产业结构和生产方式,强化海洋环境执法力度等。长三角地区只有在合作治海方面展现真正的诚意和决心,通力合作,并切实采取措施,付以行动,共同拥有一个蓝色的海洋才不会是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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