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与山东省农行签署全面业务合作协议

来源:山东省海洋与渔业信息宣传中心   发布时间:2015-05-20 22:36:14 

海洋财富网综合消息 1015,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中国农业银行山东省分行在济南签订业务合作协议,双方将在授信融资、资金结算、委托代理等领域开展全方位合作。同时,省农行就渔船船东委托贷款与中国渔业互保协会签订了合作协议。山东省副省长贾万志、海洋与渔业厅厅长侯英民、农业银行山东省分行行长陈军,中国渔保协会秘书长孙颖士出席签约仪式。

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副厅长王瑗主持仪式。省政府办公厅、财政厅、金融办、发改委、海洋与渔业厅,十七地市海洋与渔业(主管)局负责人,以及省农业银行系统,客户代表,渔民代表等参加了签约仪式。

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厅长侯英民出席签约仪式并讲话。他说,今天签署的两项重要合作协议(中国农业银行山东省分行、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全面业务合作协议》;和中国渔业互保协会、中国农业银行山东省分行、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委托贷款合作协议》),是我们加强银政合作、拓宽海洋与渔业投融资渠道,共同推进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建设的重要举措。2009年山东海洋生产总值达6150亿元,占全省GDP18.2%;水产品产量、产值、出口额连续多年一直位居全国首位。当前,我省海洋与渔业工作正在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重大部署,转变管海用海方式,积极推进集中集约用海区域规划建设,着力打造具有重大引领作用的蓝色经济园区,努力构建生态海洋、富裕海洋、和谐海洋;全面落实《山东省渔业振兴规划》,实施现代渔业建设“双十工程”,加快从海洋与渔业大省向强省转变。这次合作协议的签署,为我们落实这些重大任务、加快海洋与渔业发展注入了新的动力和活力。

侯英民厅长说,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将认真履行合作协议规定的责任,积极支持农业银行为渔业企业提供金融服务,在政策保障和重点渔业项目金融业务协调等方面给予协助,及时向农业银行提供全省渔业发展情况和产业发展规划,积极向农行推荐符合产业政策且发展潜力大、效益显著的重点项目和重点企业,对信贷项目在财政资金扶持和国家、省重点项目安排上予以倾斜等。全省各级海洋与渔业部门将坚持按市场经济规律办事,尊重银行的经营自主权,调动银行与企业的积极性,推动银行、企业的联系与合作。授信企业要牢固树立诚信意识,严格自律,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努力为农业银行业务开展创造良好金融环境。

中国农业银行山东省分行表示,要抓住这次合作的有利时机,主动加强与各级主管部门的联系,全面落实业务合作协议的具体要求,积极向海洋渔业领域提供优质金融服务。加大信贷投入,实行优惠利率,确保海洋与渔业领域贷款增幅高于全行信贷投放平均增幅;加快产品和服务创新步伐,将符合国家政策、发展前景良好的重点渔业项目、重点渔业客户纳入“绿色通道”,优先提供融资、结算、理财等全方位、本外币一体化的金融服务;充分发挥农行网点覆盖面广、结算网络先进的优势,做好渔业补贴资金的代理工作;认真履行中国渔业互保协会委托贷款职责,积极向全省参加渔业互保的船东和广大渔民提供高效、便捷的信贷支持和金融服务。

此次签订业务合作协议,标志着双方系统性紧密战略合作的正式启动,是政府职能部门与银行系统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合作多赢的积极探索和有益尝试,是山东省加强银政合作,拓宽海洋与渔业发展融资渠道的重大举措,必将对加快建设山东半岛现代渔业经济区发挥积极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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