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渔安委开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年第四次集中行动

来源:山东省海洋与渔业信息网   发布时间:2015-05-20 22:42:11 

海洋财富网综合消息 921,山东省政府安全生产电视会议后,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立即召开专题会议、下发通知,全面贯彻会议精神,研究部署开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年第四次集中行动,做好第四季度渔业安全工作,确保中秋国庆节日期间安全稳定的工作意见。同时,派出分管厅长带队的工作组深入沿海检查督导节日渔业安全工作,并针对秋冬季渔业生产极端天气增多,易发碰撞、风灾等事故特点,明确了强化预防,重抓防范的具体措施。现就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认真做好渔业安全生产工作

全省渔业各级各部门迅速贯彻省政府安全电视会议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省政府关于贯彻国发23号文件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鲁政发[2010]77),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精心部署,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年第四次集中行动,确保做好四季度安全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和预防为主的安全监管理念,深入基层、深入渔港码头和渔船集中停泊点,认真负责地做好渔业安全监管工作。要求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紧紧抓住安全管理工作上存在的不到位,不深入,不落实的突出问题,采取切实措施认真研究解决。要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格执行责任追究,确保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逐级落实到责任部门、责任人,防止出现安全责任的漏位、缺位、空位问题的发生。

二、严督细查,从严整治,积极开展好第四次集中行动

四季度是渔业生产的主要季节,也是海上碰撞、风灾等生产安全事故的多发期。全省各级渔业管理部门和生产单位加强规范化安全监管工作,采取更加有效、更加扎实的措施,严督细查、从严整治,抓紧抓实渔民、渔船、渔港“三个重点”环节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逐船检查职务船员证和渔船适航情况,逐地检查渔港码头和渔船集中停泊点,依法严把渔民安全素质关,严把渔船安全适航关。重点强化秋冬季渔业安全生产防大风、防碰撞、防火、防煤气中毒“四防”工作,加强渔民安全宣传教育,增强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技能,坚决杜绝违章生产、违章操作现象,严禁渔船违规超航区、超抗风等级航行作业。对查出的渔民渔船违规违章行为,现场纠正或限期整改,并依法从重予以处罚,整改后达不到安全生产规定的不准从事生产和经营。通过这一系列的排查整治和防范,坚决打好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年第四次集中行动,做好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防止较重大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减少一般事故。

三、加强值班,提前预警,做好中秋国庆节日安全工作

中秋节、国庆节期间,我厅要求全省各级渔业主管部门特别是坚持节日生产的渔业生产单位,认真部署落实中秋、国庆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严格执行24小时安全值班与领导带班制度,严守值班岗位,落实值班职责,随时掌握渔业生产动态,按照应急预案及时协调处理各种重大问题,认真做好紧急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工作。要求全省渔业各级各部保持通信联络畅通,保证安全信息及时上报、预警警报迅速传递和下达,并严格突发事件(事故)上报时限与上报程序。同时,为确保中秋、国庆节期间安全稳定,各市要立即组织开展一次以查责任落实,查防范措施,查隐患整治为重点的安全检查,确保国庆节日期间渔区社会的安全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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