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备忘录的约定,国家海洋局将在政策、项目和资金上从八个方面采取18条举措,大力支持广西海洋管理工作:共同推进海域资源开发、保护与管理工作;共同推进海岛开发保护工作;共同推进海洋环境保护工作;共同推进海洋观测、预报和防灾减灾工作;共同推进与东盟国家及其他国家的海洋合作工作;共同推进科技兴海工作;共同推进海洋行政执法与维护国家海洋权益的能力建设;共同推进海洋管理工作体制机制建设。
国土资源部党组成员、国家海洋局局长孙志辉在《合作备忘录》签订前举行的工作汇报会上表示,国家海洋局将全面加强和共同推进广西海洋功能区划、海岸利用保护规划的编制工作,探索建立海域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收益溢价部分的分配模式;编制广西海岛保护规划,建设海岛监视监测系统,推进海岛生态修复;进一步完善海洋生态保护目标责任体系和保障措施,建立自治区、市、县三级海洋环境保护目标责任考核机制,落实海洋环境保护共同责任,开展北海涠洲岛珊瑚礁和钦州茅尾海等国家海洋公园的选址规划和建设工作;支持广西与东盟及周边国家进行海洋产业的联合开发、经贸交流;加快沿海钦州市、北海市、防城港市的海洋行政执法码头建设等。
据了解,今年以来,广西不断加强海洋管理工作,着力推动海洋经济的发展,年初,广西作出决定,打造14个千亿元产业,把海洋产业作为4个新兴产业之一,自治区人民政府出台了配套的《广西海洋产业发展规划推进方案》,全面推动海洋产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