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光“五项规范”做好渤海环境立体监测工作

来源:寿光市海洋与渔业局   发布时间:2015-05-20 22:56:15 

海洋财富网综合消息 寿光市海洋环境监测站自开展2010年渤海环境立体监测工作以来,按照《渤海环境立体监测实施方案》和《渤海环境立体监测质量控制实施方案》要求,采取五项措施规范了监测技术、仪器设备、样品采集与运输、样品监测、数据审核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做好渤海环境立体监测工作。

一、规范了监测操作技术。一是全站进行了监测实施方案和监测技术的培训宣贯,并将各项监测指标落实到人;二是监测项目经过了实验室资质认定,没有取得监测资质的浮游生物、沉积物等项目分包到烟台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保证监测数据的科学性、准确性、完整性。

二、规范了仪器设备管理。设立了实验室仪器主管,组织技术人员对每一台仪器设备的检定、校准或自校情况进行了统一检查、维护、保养,并在6月下旬进行了监测仪器期间核查,确保每一台仪器正常运行。

三、规范了样品采集、保存。成立外业组,负责采样及采样的质量控制工作,严格按照采样规范要求,到达指定站位后按照监测项目选择规定的采样瓶、水样固定、保存方法。

四、规范了样品监测、质控。站长领导质控人员抓住质量控制工作,监测过程中采取了实验室平行样、内控样或加标回收分析测试等方式进行全程质量控制。

五、规范了数据审核、上报。严格按照《结果报告、报表控制程序》规定,监测数据、报告或报表实行三级审核制度,规范监测数报告或报表格式,确保监测结果准确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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