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保护海洋意识显著增强 义务放流蔚然成风

来源:山东省海洋捕捞生产管理站   发布时间:2015-05-20 23:00:51 

海洋财富网综合消息 今年,山东省渔业系统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中国水生生物资源养护行动纲要》和农业部《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管理规定》,将增殖放流作为打造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和建设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的一项重要内容扎实推进。半年来,通过举办培训班、发放宣传材料、举行放流仪式、组织苗种义务认购以及媒体采访报导等多种形式,举办各类宣传活动68次,收到了良好效果,全社会热爱海洋、保护水生生物意识普遍增强,尤其是渔业增殖站的公益意识和责任意识显著提高,义务放流蔚然成风。

2010年,全省近百个渔业增殖站除完成计划放流任务外,还积极开展义务放流。招远发海海珍品养殖公司义务放流海蜇5166万头,日照市万宝水产集团总公司义务放流梭子蟹300万只,日照市水产研究所义务放流金乌贼、曼氏无针乌贼22万头。此外,一些社会育苗单位也积极投身到义务放流中,寿光林海育苗场义务放流梭子蟹200万只,山东腾潍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义务认购放流梭子蟹、牙鲆、海蜇和中国对虾苗种300万尾。

截止今年6月底,全省沿海已累计义务放流各类海洋水产苗种4.04亿尾,比去年翻一番,折合人民币价值1048万元,其中义务放流中国对虾苗种16847万尾,日本对虾苗种5490万尾,梭子蟹苗种2631万只,海蜇苗种12687万头,文蛤等贝类苗种2295万粒,牙鲆苗种74万尾。

义务放流单位在义务放流前,苗种均按相关放流技术规范和有关规定的要求,经水产品质量检验资质单位检验检疫合格,以确保生态安全,切实做到负责任放流。义务放流活动,对提升增殖放流的战略影响力,加快实施山东省渔业资源修复行动计划,增强全社会热爱海洋、保护水生生物意识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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