伏季休渔期遭质疑 山东专家建议延长一个月

来源:吴修安    马学信   发布时间:2015-05-21 03:59:48 


随着渔业资源修复规模的不断扩大,现行的黄渤海休渔时间遭到了质疑。为了最大限度提高渔业资源修复效果,增加增殖效益,有关专家建议将黄海中北部和渤海伏季休渔时间前后再各延长半个月时间。

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有关专家介绍,山东省于1984年开始,在国内率先开展了以中国对虾为“龙头”的大规模渔业资源增殖活动,至今已有22个年头,取得了很高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从2005年起,山东省又在全国率先实施了渔业资源修复行动计划,两年共投入增殖资金8183万元,增殖海水、淡水各类苗种20多亿尾(粒),增殖品种、数量规模继续列全国首位。

至2006年,山东省共放流体长25毫米上中国对虾苗种131.6亿尾,秋汛累计回捕增殖中国对虾2.75万吨,实现产值17.5亿元,直接投入与产出比达1:15.7;放流伞径5毫米上海蜇苗种9亿头,秋汛回捕鲜海蜇7万吨,实现产值6亿元,直接投入产出比1:33;放流三疣梭子蟹二期蟹苗1.8亿只,秋汛回捕增殖蟹9000吨,实现产值4.1亿元,直接投入产出比1:28;移植金乌贼卵6亿个,回捕金乌贼4.5万吨,产值4亿元,直接投入产出比1:107,效益惊人。

但是,省海洋与渔业厅有关专家认为,随着渔业资源修复规模的不断扩大,现行黄渤海休渔时间已与渔业资源修复的要求不相适应。放流与休渔的有机结合是提高放流苗种入海成活率和增殖效益的有效手段。目前黄海北纬35度以北的休渔时间为6月16日至9月1日。由于黄渤海大多放流品种的最适放流时间均在6月份,各省的放流数量又很大,所以为了减少放流苗种的作业损害,提高入海苗种成活率,放流苗种都不得不在6月中旬休渔期开始后大批集中投放。

不过在较短的时间内大量投放诸多品种,必然造成生物饵料竞争,影响苗种生长速度,从而降低增殖效益。再如梭子蟹等放流品种9月1日开捕时尚未育肥,价值不高时即被捕获上来,造成资源的巨大浪费。据生物学监测,如能推迟半月开捕,资源量会增加50%,产值成倍增加。

因此,专家建议,为了最大限度提高渔业资源修复效果,增加增殖效益,建议国家将黄海中北部和渤海伏季休渔时间前后各延长半月,调整为6月1日至9月15日,以给增殖资源和自然资源更多的休养生息时间。

目前,山东省规定渤海伏季休渔时间为6月16日12时至9月1日12时。(完)(记 者 吴修安 通讯员 马学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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