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四项措施做好伏季休渔管理工作

来源:青岛市海洋与渔业局   发布时间:2015-05-21 03:59:55 
6月16日12时,青岛近海正式进入2007年休渔期。青岛市海洋与渔业局采取四项措施,努力做好伏季休渔管理工作。

一是加强对伏休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加大伏休管理力度,真正将伏休工作由部门行为转变为政府行为,由行业管理转为综合管理。

二是严格实行伏休管理责任制。特别是要落实好以大马力渔船监控、重点渔港码头监管和异地停靠渔船管理为重点的管理责任制。层层签订伏休目标管理责任书,划片包干,落实责任,使休渔管理工作的触角延伸到渔业基层。

三是搞好伏休宣传。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方式深入渔村、渔港码头,向广大渔民群众宣传实施海洋休渔的重要意义,普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通过宣传,进一步增强广大渔民群众保护渔业资源和遵守伏季休渔规定的自觉性。在休渔期将继续邀请新闻媒体对伏季休渔开展专题报道,同时通过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和聘请伏季休渔监督员等形式,充分发挥群众参与和社会监督的作用。

四是严格执法管理。教育引导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做到公正廉明、严格工作规范、严格执法程序,确保伏季休渔工作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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