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赵兴武厅长强调要确保今年辽东湾海蜇全省统一开捕

来源:辽宁省海洋与渔业厅   发布时间:2015-05-21 04:00:47 
在5月23日辽宁省政府召开的全省海洋资源保护开发利用工作会议上,辽宁省海洋与渔业厅厅长赵兴武强调,要千方百计确保今年辽东湾海蜇全省统一开捕。

赵兴武厅长强调,保护管理海蜇资源、实现辽东湾海蜇全省统一开捕,是全省海洋资源保护开发利用的重点、难点和热点,是渔业资源保护难度最大、开发最合理、利用最有效的一项系统工程,也是一项民生工程,涉及辽东湾沿岸千家万户和千船万舟,离不开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和各有关部门的支持和配合。为确保今年的辽东湾海蜇保护管理实现第五年全省统一开捕的目标,必须采取强有力措施,着力抓好以下五项工作:

一要突出一个“早”字。沿海各地都要早研究、早动员、早部署、早落实。

二要坚决做到“船网分离”。各地要组织人员逐村、逐港、逐船进行落实,务必做到船网分离到位,无一例外,不留死角。要拉大船网距离,明确专人看管网具,死看死守。未下达统一开捕命令,坚决不准网具上船。

三坚决不准捕捞渔船转港跨界停泊。严禁任何组织和个人联系、租用外地渔船到本县(市、区)从事捕蜇生产。在伏季休渔和海蜇保护期间,辽东湾海域禁止渔船航行。所有参加捕蜇生产的渔船,必须在6月16日12时前返回船籍港或本县(市、区)指定的地点集中停泊。对未按期返回船籍港在外市或外省休渔的渔船,坚决不准其从事捕蜇生产,渔政机构不准为其办理海蜇专项捕捞旗证。渔港监督机构要对不按期返回船籍港休渔的渔船,逐一进行调查并核实其具体停泊港口,进行跟踪管理。各市海洋与渔业局从6月10日起,每2天向省海洋与渔业厅报告一次本地渔船收港情况。

四要严格海上管理。要加大海上执法力度,充实海上执法力量,严格海上管理,昼夜巡航保护,坚决彻底干净地清除海上偷捕渔船。省、市、县(市、区)海蜇保护管理部门都要坚持不懈地开展海上执法行动,密切配合协同作战。一旦发现偷捕务必做到,快速反应,重拳出击,杀一儆百;要围绕中心渔场的保护,精心研究制定海上执法行动方案和应急预案,周密部署渔政船站位巡航路线、扣船点等措施。将组织省大连、锦州渔政两局的所有渔政船都到海上执法。该省海洋与渔业厅计划请公安边防部门为渔政船配备公安干警配合海上执法检查。省、市、县(市、区)渔政部门都要建立偷捕渔船档案,对查获的海上偷捕渔船要拖船扣港至海蜇统一开捕后7到10天,并按有关法律规定的上限进行重罚,并对船东和船长进行治安处罚,对暴力抗法者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偷捕行为一定要从严、从重、从速进行严肃处理和处罚,并将结果公布于众。

五要坚决取缔小旱网,彻底清理樯张网。各地要组织力量对本辖区小旱网经常进行检查和清理,发现一片取缔一片。要对樯张网、袖网等定置网具进行坚决彻底清理。要落实监管责任制,明确监管责任人,对小旱网、樯张网进行经常检查,一经发现,立即取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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