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上调失业保险金标准 济南市内5区提至510
来源:大众网 发布时间:2010-06-30 10:11:17
海洋财富综合消息 经山东省政府同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联合下发通知,确定山东省从
此次失业保险金上调后,我省各市失业保险金全部达到每人每月380元以上,最高可达到每人每月510元。其中,济南市历下区、市中区、天桥区、槐荫区、历城区执行510元的标准,济南市章丘市、长清区、平阴县、济阳县、商河县执行450元的标准。
据了解,我省上一次上调各市失业保险金标准是在
根据我省相关规定,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按照高于失业人员原单位所在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低于失业人员原单位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原则确定,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提出,经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后,报省政府批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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