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已经初步建立起水下文化保护管理体系

来源:中国海洋报   发布时间:2015-05-20 23:30:05 

海洋财富网综合消息 我国大陆海岸线长18000多公里,拥有广阔的管辖海域,航海历史十分悠久,水下历史文化遗产十分丰富。当人类的文明和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的时候,满足人类对前世文明的探索,关注前人的事情就会应运而生。

我国水下考古工作 “被迫而生”

1985年,英国人米歇尔·哈彻偷偷在我国海域一条沉船遗址中打捞出上万件文物,并在阿姆斯特丹拍卖了8900多万法郎。他用最短的时间把经济价值最高的文物取走,只要好的和贵重的,其他文物都被打碎、破坏,这对于文化遗产来说是一种破坏。当时我国著名文物鉴定专家耿宝昌曾拿着3万美元前往荷兰,结果却一无所获。

当时这一事件引起了党中央、国务院有关领导的重视。于是我国开始对水下遗产做一个统筹的考虑,有关部门制定了保护水下文物的法规,开始筹建水下考古机构。依照我国法规规定,所有文物,无论是地面的、地下的、水下的,都归国有,只有国家一级的文物管理机构才有权决定发掘。

1986年,著名考古学家、时任中国历史博物馆馆长的俞伟超教授提出我们也应该开展水下遗产保护工作。在历史上我国曾是一个航海大国,在广阔海域之下蕴藏着丰富的文化宝藏。1987年底,中国历史博物馆水下考古研究室由此诞生。我国开始了水下考古研究保护工作。

国家水下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成立

作为一个海洋大国,我国自组织开展水下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以来,这项工作就成为我国文物事业 “十一五”发展规划中的重要内容之一。为了促进我国水下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科学发展,整合水下文化遗产保护力量,统筹全国水下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国家有关部门决定,20099月,依托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成立了国家水下文化遗产保护中心,进一步整合现有水下考古和文物保护力量,统筹协调中国水下考古工作。

经过20多年的发展,我国水下文化遗产保护事业已经初具规模,从单纯的水下考古发展为全方位的水下文化遗产保护,从近海海域扩展到远海海域,从单一部门主导发展为多部门积极参与协作。我国的水下考古工作在人员素质、设备力量和队伍建设等方面都已具有一定规模,并积累了一定的工作经验,水下考古水平不断提高。

目前,在做好沿海水下考古调查、摸清家底的同时,国家水下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正在积极开展 “南澳I号”等重要古船的水下考古发掘和文物保护、“海上丝绸之路”保护和研究、南海水下文化遗产保护等一批国家重点保护项目。通过各方努力,我国也将尽快建立起国家主导、地方支持、各相关部门协调配合的水下文化遗产保护管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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