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财富网综合消息 近日,一起涉案金额达115.5余万元的网上预订客房服务合同纠纷案在三亚城郊人民法院的调解下结案。
去年10月,原告王某通过被告海南三亚亚龙湾某酒店的官方网站预订了今年春节期间的20份订单的客房,合同总价款为115.5余万元。1个月后,该酒店以王某预订的客房为春节期间客房,而酒店春节客房的价格尚未出台,以及酒店网站进行维护升级,网上订房系统出现紊乱,原告预订的客房无法确认为由,取消了王某的预订。
对此不服的王某于去年12月提起民事诉讼,要求酒店方履行合同。当时,该酒店春节期间客房已经被预订,该诉求在诉讼中无法履行。经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释明,王某变更诉求,要求酒店赔偿律师代理费、公证费、诉讼法共计10万余元。酒店提出反诉,要求撤销与王某在网络订单。
经三亚城郊人民法院调解,双方当事人日前达成调解协议:解除原、被告网络合同;被告在调解书生效之日起10日内,一次性向原告支付解除合同律师补偿费和公证费;原告不再提出其他的任何补偿。
编后语
一场经济纠纷终于在法院的调解下结束了。但该案件暴露出的“春节炒房”问题却不由得令人担起心来。对正常的订房行为,应该抱以支持态度。但如何防止一些恶意炒房行为——这种炒房,让三亚旅游业一度饱受游客和媒体的诟病;这种炒房,也为鹿城旅游建设进程增添了阻碍。
不由得想起省委常委、三亚市委书记江泽林的谆谆告诫来:三亚处于国际旅游岛建设的前沿,将大力推进旅游市场整治,绝不姑息违法乱纪的行为,也绝不允许有损三亚市旅游形象的现象存在。
那么,有关从业者是否在严防炒客房等方面的制度上,拿出了合理合法、行之有效的举措呢?7月,三亚旅游即将进入小旺季,我们仍面临考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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