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飞副局长强调,海洋环境监测与评价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为海洋经济发展服务、为海洋行政管理服务、为社会发展需求服务、为人民生活服务。为进一步做好海洋环境监测与评价工作,他提出了4点要求:一是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海洋环境监测工作的要求,进一步提高对做好海洋环境监测评价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各级海洋环境监测单位要加强谋划、增加投入;二是要增强做好海洋环境监测与评价工作的使命感、自豪感和紧迫感,能否做好海洋环境监测工作,事关沿海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三是要认真做好 《“十二五”海洋环境监测与评价业务体系发展规划》的编制工作,进一步谋划未来一段时间的发展,制定出具有可操作性、符合实际的发展思路;四是要实事求是,稳步推进2001年制订的海洋环境监测与评价工作方案的实施。另外,王飞副局长还特别提出,要逐步加强适应海洋动态和应急监测能力的建设,应急监测方案的制订要有针对性。
国家海洋局海洋环境保护司司长李晓明对今后的海洋环境监测与评价工作从履行职责、制度建设、提高人员资质、提高科学性、发挥地级市的作用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与会代表们就如何加强海洋环境监测评价工作,深化业务体系建设,更好地为海洋环境管理与保护、为当地社会经济发展服务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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